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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银行家注射肉毒死亡 家属索偿
发佈日期 : 2019-05-30

张淑玲注射肉毒桿菌(Botox)针后,昏迷后死亡
整形外科医生李宏邦昨被索偿。
张淑玲注射肉毒桿菌(Botox)针后,昏迷后死亡
整形外科医生李宏邦昨被索偿。

【本报法庭组报道】整形外科医生李宏邦(86岁),涉嫌去年11月在尖沙咀的诊所为52岁女银行家张淑玲注射肉毒桿菌(Botox)针后,对方昏迷后死亡,他当时向警方表示张淑玲报用哮喘药后晕倒。李宏邦被控误导警务人员等21项控罪,案件本月初已在九龙城法院提堂。死者家属入禀高等法院,指李宏邦医生在事件涉疏忽及违反对死者照顾责任,导致死者最终因脑部缺氧及心脏停顿致死,要求作出赔偿。


原告是死者张淑玲的遗产代理人及受养人张美玲及张爱玲(俱为译音)。入禀状称,被告李宏邦医生及其有关人士于2018年11月11日,在其位于尖沙咀的诊所替死者张淑玲注射肉毒桿菌、镇静剂或麻醉药时,因疏忽及违反对死者照顾责任而导致死者于同月12日死亡。


李医生的疏忽包括施用镇静剂或麻醉药(包括Propofol)时没有作好准备,亦没有恰当考虑对死者产生的风险,而向死者施用镇静剂时,对其监察及管理均不合水平。当死者出现唿吸困难时答辩人没有作出专业急救,包括缺乏高级救命支援,例如辅助氧气,以及抢救死者时不称职及没有合适受训人员,加上延误召唤救护车,导致死者最终因脑部缺氧及心脏停顿及死亡。入禀状没有列出索额金额。


李宏邦早前被警方控告两项「企图误导警员」,12项「没有备存有关危险药物的登记册罪」和七项「没有以附表1指明的格式备存有关危险药物的登记册罪」罪名。案件已在本月7日提堂,押后至8月5日再讯,以待验尸、毒理报告,以及控方寻求法律意见。


据悉,女死者张淑玲生前任职瑞士宝盛私人银行董事总经理及高级客户经理,仍是单身,家住半山梅道12号嘉富丽苑,本身还是六间公司董事,多年来以近亿元购入半山、黄竹坑道、沙田等最少九个豪宅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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