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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美容案 陪審團下周一退庭商議
發佈日期 : 2017-12-09

DR集團負責人周向榮否認誤殺罪。

【DR美容案】


【本報法庭組報道】DR醫學美容集團涉於2012年替顧客進行美容「細胞因子誘導殺手細胞」(CIK)療程,造成一死兩傷殘。集團創辦人周向榮、實驗室技術員陳冠忠和女西醫麥允齡三人否認誤殺罪,案件昨日在高等法院續審。女法官張慧玲提醒陪審團,必須肯定三名被告是知道所違反的謹慎責任,是重大而明顯的,並會引致死者死亡的風險,始能裁定誤殺罪成。陪審團將於下周一退庭商議。


法官指出,根據專家意見,三名事主所注射的CIK製品是在配製的實驗室(ASPC)內受細菌污染。陪審團若接納意見,並肯定被告沒有盡責確保CIK製品已進行細菌測試,則可以裁定被告的失責是事主死亡的重要原因。假如陪審團認為麥允齡醫生替死者注射前,並沒有確保CIK製品進行細菌測試及在文件紀錄CIK製品不受污染,違反謹慎責任,陪審團便要設身處地思考為何她無這樣做,正如麥自辯稱她相信APSC會測試製品,而她在APSC並無職位,不知道當中運作,陪審團應考慮麥的說法是否合情合理,其疏忽程度是否達至刑事程度。


法官又引述證供,死者陳宛琳除了購買CIK療程,在DR亦購買了其他美容療程。她在出事前數月已接受過一次CIK療程,之後她向DR中醫稱心情及身體好了,法官要求陪審團考慮,若周向榮及麥允齡沒有盡責向陳講解CIK製品有細菌感染的風險,是否構成死者的死因?


須考慮周向榮是否知情


另外,DR集團會提供優厚佣金制度及會頒獎給銷售表現出色的員工鼓勵推銷。集團在員工通告內形容大客是「導彈」、「金鵝」,法官要求陪審團考慮周向榮對這些公司政策是否知情?員工通告的內容是否他的主意?周是否利用客人無知及對健康的追求賺錢?曾有另一名月入7,000元的事主黃鳳群,被多番推銷涉案療程,最終花逾7萬元買療程。根據庭上證供,任職清潔工的黃鳳群接受療程後受細菌感染,以致不良於行、永久傷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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