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港聞部報道】警方紅磡分區雜項調查隊人員經深入調查後,昨日下午約2時30分與衞生署採取聯合行動,派員喬裝顧客到北拱街12至16號一間店舖求醫。其後人員表露身份,在店舖內拘捕一名47歲姓方本地女子,涉嫌「未經註冊作中醫執業」。
現場可見,商舖在大廈的地下位置,行動中,人員於上址檢獲一批藥酒及膏布等。被捕女子現正被扣留調查。根據第549章《中醫藥條例》第108條列明,任何人故意或虛假地冒充有資格作中醫執業;表列中醫;或是註冊中醫或註冊中醫師;又或虛假地採用或使用任何名稱、名銜、加稱或描述,以默示他有資格作中醫執業;他是表列中醫;或他是註冊中醫或註冊中醫師等,即屬犯罪,可處第6級罰款及監禁3年,如經循公訴程序定罪,可處監禁5年。
市民可以到香港中醫藥管理委員會網頁(www.cmchk.org.hk)查閱註冊中醫的名稱,以確認有關人士的資格。任何人士如欲成為註冊中醫,必須參加由香港中醫藥管理委員會中醫組舉辦的執業資格試,取得合格後,才可申請註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