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法庭组报道】註册中医彭惠明涉嫌向病人处方疑含有皮质类固醇的药膏,令男婴使用后皮肤变白,衞生署其后唿吁市民停用。彭昨在东区法院承认分发、销售及管有没有註册的药剂制品等五罪。他求情称其中医诊所已结业,强调未来无意再做中医,不会再犯。裁判官认为案件牵涉公共衞生,事件对大众的健康有严重影响,判囚14天、缓刑两年,另须罚款一万元。
称无意重操故业
60岁被告彭惠明被控于去年5月6日至30日,在筲箕湾金华街惠兴集团参茸味公司内,分发未向药剂业及毒药管理局註册的药剂制品,即四樽啡灰色药膏内含丙酸氯倍他索和咪康唑。被告另被控于同月30日于上址销售没有註册的药剂制品,即一樽上述所指的药膏;并于同年6月21日,管有没有註册的药剂制品以作销售或分销,即31樽及九罐上述药膏。
辩方求情称事件于案发后被报纸杂志大肆报道,网上讨论区亦有大量负面评论,「虽然可以话自作孽,但佢行出街畀人认到,都会畀人闹」。他今年2月亦被中医药管理委员会勒令除名六个月、缓刑两年,但他无意重操故业,只想「低调地过埋下半世」。
案情称,一对夫妇去年5月初带儿子到被告的中医诊所求诊,被处方一樽啡灰色药膏医治湿疹,惟使用后皮肤变白,遂向衞生署投诉。衞生署到涉案诊所调查,搜出涉案未註册的含有皮质类固醇的药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