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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妥善记录危险药物 西医判除牌1个月及缓刑
发佈日期 : 2018-07-18

医务委员会昨日进行聆讯,裁定指控成立,判黄喜良医

【本报港闻部报道】註册西医黄喜良因为没有按法例要求,清晰地把危险药物的资料及份量等资料记录下来,医务委员会昨日进行聆讯,裁定指控成立,判黄喜良医生除牌1个月以及缓刑半年。


相信重犯机会低


衞生署于2012年中派员前往黄喜良医生位于湾仔的诊所进行检查工作,要求黄展示有关危险药物的资料,及后职员发现被告未有按照有关法例的要求,妥善记录相关危险药物的资料,例如购买药物的地址、发票号码及剩余分量等。


医委会研讯小组主席麦列菲菲昨日称,如果註册医生细心处事,便可妥善地记录有关药物的资料,以便作出跟进。他们考虑到涉事医生过去没有违规的纪录,在事件发生后亦作出迅速的回应,过程中亦显得很合作,相信重犯机会低,故判黄喜良除牌1个月,缓刑半年。


辩方求情时称,被告早年营运医务所,过去并没有处理有关工作,更称被告并非漠视法例。此外,被告的诊所在2014年已经没存有任何危险药物,衞生署检查时也没有发现,相信被告已经吸取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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