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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署起诉3医生 涉转介病人私诊及盗窃公物
发佈日期 : 2018-11-29

三名被告同为前明爱医院医生。(资料图片)

【本报港闻部报道】廉政公署落案起诉明爱医院3名前医生,指出他们涉嫌串谋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名,涉嫌于2012年至2016年期间,转介医院管理局病人至其中两人所开设的私家眼科诊所,以及盗窃医管局药物。案件于本周五(30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应讯,以待案件转介区域法院。


偷医管局滴眼剂及眼药膏


被告为邱承建(39岁)以及朱东恒(42岁),同为医管局辖下明爱医院前全职医生;以及朱东麒(45岁),明爱医院前兼职医生。邱承建、朱东麒及朱东恒同被控一项串谋犯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名,违反普通法及《刑事罪行条例》。邱承建及朱东麒另被控一项相类罪名,而朱东麒及朱东恒兄弟亦被控一项相类罪名。此外,被告邱承建涉及另一项盗窃罪名,指出他涉嫌在2016年从医管局偷窃29瓶滴眼剂及9支眼药膏。

邱承建于案发时为医管局辖下明爱医院眼科部全职医生。朱东麒自2011年8月起出任明爱眼科部兼职医生,而其弟朱东恒则由2016年5月起由全职转任兼职明爱眼科部医生。朱氏兄弟亦在尖沙咀经营一所私家眼科诊所。邱承建及朱氏兄弟于服务明爱眼科部期间,其中一项职责是提供眼科临床及专科服务。


其中两项控罪指邱承建、朱东麒及/或朱东恒,涉嫌于2012年1月4日至16年6月21日期间,一同串谋使邱承建在执行其公职过程中,无合理辩解或理由,转介那些由他于明爱医院诊治的病人,到该尖沙咀诊所并改向朱东麒及/或朱东恒寻求诊治,违反医管局有关《转介病人接受私营医疗服务的一般指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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