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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为出版商 规定须交出留言者及用户资料供追责 澳洲将立法社交媒体须为诽谤言论负责
发佈日期 : 2021-11-29

澳洲总理莫里森称,政府计划立法规定社媒须为平台上

【本报记者报道】澳洲总理莫里森(Scott Morrison)周日(11月28日)称,政府计划引进新法,将社交媒体定义为出版商,它们须为平台上的诽谤言论负责,必要时会被要求提供留言者及用户资料。

澳洲政府一直在研究像推特(Twitter)、脸书(Facebook)等的社群媒体应对自家平台上的诽谤性言论负起多大责任。而澳洲高等法院9月时裁定,媒体业者必须为其社媒专页上的留言串负起法律责任。

莫里森:网民怎可隐名伤害人

法院的判决促使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CNN)等多家新闻媒体关闭他们澳洲的脸书专页。莫里森在电视转播的记者会中表示:「网路世界不该是个西部蛮荒世界,一个网军、偏执狂和网民可以隐姓埋名游走、伤害别人的地方。」「这种行为并非真实世界可以发生的事,数位世界也不该发生这样的事。」

莫里森说,新法会引入投诉机制,如有人认为他们在社交媒体被诽谤、欺凌或攻击,他们可要求删除有关内容。倘内容没被删除,事主可向澳洲联邦法院申请,院方将合法地要求社交媒体公司提供留言诽谤者的资料、通知此人有关已被投诉之事,并要求此人将有关内容撤下。

莫里森就计划立法进行宣布时称,言论自由不是被人用来让自己怯懦地躲于地下室、匿名地骚扰他人、去摧毁其他人的生活。他说,这种懦夫径在澳洲没有立足之地。他称澳洲重视自论自由,而这意味人们得去为自己的言论负责。莫里森表示:「他们创造了社群平台这个空间,就必须确保平台的安全,若不照办,我们将透过这类法令让他们非照办不可。」

会要求相关人士把内容撤下

澳洲律政部长卡什解释说,「社交媒体反控制立法」将推翻高等法庭认定社交媒体用户是出版商的裁决。此前,高等法庭裁决社交媒体页面的所有者需要对第三方用户留在其页面上的负面评论负责,即使他们对这些第三方评论不知情。政府的立法会特别强调,社交媒体页面的所有者不会被视为出版商,澳洲法律将会把社交媒体公司定义为出版商,而且,社交媒体公司将需要向投诉者提供诽谤信息发布者的电邮、手机号码等详细信息,以便投诉者对其採取涉及诽谤的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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