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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判刑具阻吓力
发佈日期 : 2022-05-20

警方网罪科总督察戴子斌表示,法庭裁决起阻吓作用。

【本报记者报道】在法庭裁决后,警方网络安全及科技罪案调查科总督察戴子斌会见传媒时表示,警方欢迎法庭裁决,强调案中被告所干犯的违法行为非常严重,相信该判决有阻吓性的作用。

戴子斌表示,2019年8月起,警方发现一个社交媒体通讯平台「Telegram」的频道发布大量讯息,而讯息涉及大量煽惑他人参与各项犯罪行为。该频道于2020年下旬,高峰期逾10万名的订阅者,超过二万个讯息,内容包括仇恨性及煽惑性的言论,如煽惑他人针对政府、警方等人士或机构进行纵火或作出袭击,煽惑他人参与暴动,煽惑他人制造炸药等行为等等。

超过10万名的订阅者

经网罪科深入调查后,发现一名26岁(现年27岁)本地男子为该频道的拥有人及管理员,并于2020年8月26日在红磡区将该名男子拘捕以及控告相关罪行,案件于区域法院经过9日审讯后,他被裁定7项串谋煽惑他人干犯不同罪行全部成立。

戴子斌引述法官在裁决理由书上指出,被告人作为的频道拥有人及管理员,有权于频道发布讯息,以及授权其他管理员发布讯息。在案发期间,除了必然知悉有其他人于频道内发布大量非法煽惑讯息外,他更以频道拥有人的身份发布非法煽惑讯息,因此被告人必然是与其他身份不详的人达成了协议,于该频道中发布大量非法讯息,以煽惑他人干犯不同罪行。

3份法庭禁制令仍生效

戴子斌说,除此之外,警方重申,高等法院在2019年及2020年颁布的三份分别禁止「针对警员、特务警察、司法人员及其家属被起底及滋扰的行为」及在「互联网的平台或媒介上促进、鼓励和煽动使用或威胁使用暴力」的临时禁制令,现时仍然生效,违反禁制令的人士,有机会干犯《藐视法庭》罪。

警方尊重市民表达意见的权利,但如果有人藉着网络世界作出违法的行为,警方必定会严正执法,以维护香港的公共安全及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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