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中案9名被告周三(10日)完成求情,法官只索取張秀賢的社會服務令及感化報告,押後至本月24日上午判刑,9名被告獲准繼續保䆁,離開法庭時支持者拍掌歡呼。
3名發起人戴耀廷、陳建民與朱耀明,以及鍾耀華和李永達未有尋求法官判處某一種特定刑罰,但戴耀廷和陳健民都希望不要囚禁朱耀明;另外4名被告邵家臻、陳淑莊、張秀賢和黃浩銘都希望判以社會服務令,而陳淑莊和張秀賢並希望一旦被判囚,可以考慮緩刑。
立法會議員陳淑莊在陳情書稱,自己付出是微不足道,今生無怨無悔,只有無限感激。代表她的資深大律師王正宇離開法院時說,希望法官量刑時,考慮長達79日等佔領行動是否只由9名被告負責,當中有無涉及其他因素,包括傳媒的報道、警方何時清場等,希望可爭取緩刑。
張秀賢的律師表示,佔中時張秀賢只有20歲,年紀是重大求情的理由,並謂明白公民抗命不是抗辯理由,他只是希望在公民廣場這個曾經反國教的地方表達訴求,過程中無煽惑他人及使用暴力。張秀賢陳情時強調,能夠與戰友一起參與「雨傘運動」,與有榮焉,面對罪成刑責,他不亢不卑。
朱耀明在散庭後表示,判刑前的願望是過正常人的生活,包括游水及照顧孫兒,估計孫兒見到他會很開心。對於戴耀廷及陳健民均謂唯一的希望是法庭不要判處他即時監禁,朱耀明嘆氣後稱,兩人都是好朋友,事前不知道他們提出相關要求;他說好感恩,因為在路上遇到很多守護天使,想感謝他們。
《成報》Facebook連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