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農自然護理署與水警周三(21日)晚在香港北面水域進行打擊非法捕魚的聯合行動,截獲一艘涉嫌非法拖網捕魚的漁船。
當晚約7時45分,漁護署人員和水警在石牛洲以東北的海面巡邏,發現一艘懷疑正在拖網捕魚的漁船,執法人員上前截查,從船上檢走約2公斤漁獲及一批用於拖網捕魚的器具,包括一個「框架拖網」。船上7名內地男子涉嫌違反《漁業保護規例》,使用已被禁止的器具捕魚而被檢控,周五(23日)在粉嶺裁判法院提堂。
漁護署發言人提醒市民,禁止拖網捕魚措施已於2012年12月31日生效。根據《漁業保護條例》,違者一經定罪,最高可判處罰款20萬元及監禁6個月。
發言人指出,拖網捕魚是非選擇性的捕魚方法,會破壞海床及損害海洋生態,禁止拖網捕魚活動可即時遏止海洋資源損耗的情況,使海洋生態逐漸恢復至可持續發展的水平,長遠得到更有效的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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