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制及内地事务局表示,《国歌条例草案》的具体草拟工作已大致完成,将于明年初尽快提交立法会首读;工联会立法会议员黄国健透露,政制及内地事务局长聂德权曾约见部分议员介绍草案内容,提到在行政长官、行政会议成员、法官以及立法会议员宣誓仪式前,须要播放国歌。
草案的其他内容则与早前公布的概要一样,将列明罚则,任何人公开或故意篡改国歌,或者以歪曲、贬损方式奏唱国歌,最高可判监3年及罚款5万元;而有关教育的条文会提及中小学应该教导学生唱国歌。
议会阵线毛孟静认为,有关建议技术上可行,但在原有安排上增加「手续」,令人觉得政府发出「一国先行」的讯息,是一种施压和威吓,做法令人质疑行政立法关係是否真正和谐。
政务司长张建宗在广州表示,政府在适当时候会提交《国歌法》本地立法草案,政府经已有时间表,当准备就绪便会提交。他说《国歌法》本地立法并不存在政治施压,《国歌法》并非新事物且讨论已久,相信透过政府多解释,社会将明白有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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