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港聞部報道】康宏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前首席財務總監陳麗兒(46歲)及前執行董事陳毅凱(51歲),涉嫌在康宏金融以逾8,900萬元收購一間投資公司期間,串謀詐騙香港聯交所、康宏及其董事局與股東,同被控一項串謀詐騙罪,二人暫獲准保釋,等候明天(24日)下午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廉署接獲有關涉嫌觸犯《防止賄賂條例》及《證券及期貨條例》的投訴後展開調查,其後並於2017年12月與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採取聯合行動。案發時,康宏金融(後改稱為康宏環球控股有限公司(康宏環球)),是於聯交所主版上市的公司(上市公司康宏)。陳麗兒和陳毅凱分別任職上市公司康宏的首席財務總監和執行董事。股權披露文件顯示,曹貴子在收購期間只是上市公司康宏的小股東,並非其董事。 康宏財務有限公司(康宏財務)為上市公司康宏的非直接全資擁有的附屬公司。其主要業務是提供貸款和專有投資。曹貴子、陳麗兒和陳毅凱涉嫌於案發期間,商討有關信盈國際投資有限公司(信盈國際)的潛在收購計劃。信盈國際於英屬處女群島註冊成立,由曹貴子持有55%的股份,主要從事資產投資並提供顧問服務。 控罪指曹貴子、陳麗兒和陳毅凱涉嫌於2016年4月1日至2017年12月7日期間,一同串謀詐騙聯交所、上市公司康宏以及其董事局及股東,即不誠實地隱瞞或沒有披露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上市規則》),曹貴子屬上市公司康宏的主要股東或董事;隱瞞或沒有披露康宏財務收購信盈國際屬一宗關連交易;導致康宏財務在上市公司康宏沒有遵照《上市規則》就關連交易規定的情況下,於2016年9月5日收購信盈國際。被告已獲廉署准予保釋,以待星期三應訊。曹貴子(55歲),因涉嫌與該勾當有關於5月16日被廉署起訴一項串謀詐騙罪名。他亦將於本星期三下午在東區裁判法院應訊。
#康宏全力與廉署合作
康宏發言人表示:「康宏知悉廉政公署與證監會的公告,會繼續支持及全力配合執法機構的調查及執法行動。此外,公司的業務一切如常運作。」康宏重申,早於2017年12月7日,已按既定程序採取審慎行政安排,配合執法機構的行動,即時暫停陳麗兒在公司內的職務。
另外,康宏理財控股有限公司前執行董事麥光耀(44歲)、康宏理財前財務總監陳麗兒(46歲)、康宏理財前經理黃淑安(40歲)、以及鼎成證券有限公司總經理李易明(48歲),涉嫌在該上市公司發行債券期間,串謀詐騙香港聯交所、該上市公司、以及其董事局與股東,4人同樣於本周三(24日)下午在東區裁判法院應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