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港聞部報道】一名網媒記者於上月26日在直播採訪期間,被蒙面便衣警員在大埔超級城內,把其身份證放在直播鏡頭前展示長達數十秒,私隱專員公署介入調查,事後被撐警組織批評小題大造。私隱專員黃繼兒昨天表示,指警員在執勤期間收集及使用記者的個人資料,有關作為並非《私隱條例》豁免的新聞活動,他向涉嫌違規的資料使用者行使主動調查權,是「職責所在,正常合理」,強調沒有人享有享有特權。
私隱專員黃繼兒昨天表示,收到公眾人士的來郵及文章,對其主動調查有關事件表達意見,形容字裏行間盡顯愛港愛警之情。黃稱,在既定的機制下公正依法辦事,義不容辭,並引用港島總區高級警司(行動)吳樂俊回應元旦遊行時所言:「沒有人享有特權」。
黃繼兒說,有合理理由相信涉事警員的作為可能違反《私隱條例》的保障資料原則,包括沒有該記者的訂明同意,把所收集的個人資料使用於新目的;以及沒有採取所有切實可行步驟確保所持有的個人資料受保障。該名警員曾在執勤期間收集及使用有關記者的個人資料,是沒有爭議,即使記者未向公署投訴,但由於行為不屬於可獲豁免的新聞活動,他向警務處行使主動調查權,是職責所在及正常合理,強調沒有雙重標準。
自去年6月至本月3日中午,公署共接獲及主動巡查4,394宗個案,當中超過三成為警務人員及家屬,政府官員及公職人員則佔4%;公署要求16個網上平台,移除共2505條違法連結,其中七成涉及警員資料。公署已將1402宗違反《私隱條例》的個案轉交警方作刑事調查或提出檢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