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港闻部报道】港铁去年10月6日一列由荔景开往美孚的列车,未有在停车位置前按灯号停车,并以慢速越过该位置,并触碰到轨旁的石屎趸,酿成7名乘客及2名港铁职员受轻伤,逾300人需要疏散。《成报》综合各方消息,经警方、机电工程署及港铁公司调查后,显示没有机件故障,仅涉人为错误所致。警方徵询法律意见后,将刑事检控2名涉事女车长,控告她们违反《香港铁路条例》第29条「僱员疏忽作为或不作为」,最高可被罚款5,000元及入狱6个月,案件将于6月5日提堂。
去年10月4日,港铁因车站受到破坏一度关闭全线服务,至10月6日重开45个车站,但当日再有公众活动发生,荃湾綫受沿綫突发情况影响,只提供来往葵兴、茘景和美孚的列车服务。傍晚约5点43分,正当车务控制中心安排暂停荃湾綫列车服务期间,由女车长及其助手驾驶的荃湾綫一列列车离开荔景站后经特别路线往美孚站,未有在停车位置前按灯号停车,以时速约10公里的慢速越过该位置时触碰到轨旁石屎趸,有七名乘客受轻伤。事件中列车车轮没有偏离轨道。
#机电署等报告:无机件故障 属人为错误
受事件影响,荃湾綫全綫列车服务即时停止。当时港铁职员接报后立即赶到现场协助乘客经路轨返回荔景站,转乘东涌綫继续行程。消防人员稍后亦到场协助。车务中心亦安排列车返厂检查,有关车长亦已被暂时调离驾驶职务。
本报获悉,在意外后,机电工程署及港铁公司完成调查后,认为事件属人为错误所致,转交给警方跟进。警方取得调查报告及证人供词后,曾与2名涉事女车长会面,她们在警诫下保释缄默。警方索取法律意见后,获指示可以向两人提出起诉。
#以传票检控 最高可判罚5000元及囚6个月
据悉,警方根据第556章《香港铁路条例》第29条的「僱员疏忽作为或不作为」罪行,以「传票」形式检控2名女车长。根据法例,若职员在与其职责相关的情况下,执行职务时因疏忽而危害港铁范围内的人的安全,即属违法。(详见表)
香港铁路工会联合会主席林伟强接受传媒查询时表示,今次是两铁合併以来是首次检控重铁线列车车长。他表示,事发当日社会乱盪,涉事列车抵达荔景站须调头,此安排不是正常营运操作。当时车长处于极大压力上班,且整个系统设计上亦不是供手动操作,对当局起诉车长的决定感到遗憾。
港铁发言人回覆表示,一直配合警方调查,涉事车长在事发后已被暂时调离驾驶职务。对于警方提出检控,港铁称会继续为有关员工提供适切协助,现不便作出评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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