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报道】职工盟日前申请举办「五.一」游行和集会,警方经风险评估后,决定禁止和反对团体计划于5月1日在港岛区举行集会及游行。据了解,警方认为,有关集会及游行属人多聚集的高危活动,有理由相信会增加感染新冠肺炎的风险,并认为纵然施加相关条件,亦无助维护公共秩序、公共安全及保护他人的权利和自由。职工盟主席吴敏儿对警方决定表示遗憾及不满,批评警方借「限聚令」打压所有游行,将会提出上诉。
警方指出,接获一个团体通知,拟于五月一日在港岛区举行两个公众集会及一个公众游行,但经风险评估后,认为集会游行属人多聚集的高危活动,相信会增加活动参与者及其他市民,感染武汉肺炎的风险,亦会对市民大众生命健康构成重大威胁,危害公共安全及影响他人权利。因此禁止相关公众集会及游行。警方提醒,参与未经批准的公众集会或游行的市民,可能违反《公安条例》。
#警方4大理据否决游行
据了解,警方禁止及反对有关集会及游行,所持的理据基于4点:
第一,根据香港法例第599G章《预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羣组聚集)规例》,以及政府于2020年4月21日在宪报刊登的《2020年第30号号外公告》,任何人于2020年4月24日至2020年5月7日的14日期间内,除非获得豁免或准许皆不得在任何公众地方进行多于4人的羣组聚集。若有违例每名参与该聚集的人、组织该聚集的人、拥有、控制或营运进行该聚集的地方及明知而容许该聚集进行的人,均属犯罪,一经定罪,可处第4级罚款及监禁6个月。由于有关公众集会及公众游行不属于规例附表1所指明的豁免羣组聚集,亦非根据规例第5(1)条获准许的羣组聚集,举行或参与该公众集会是违法行为,会扰乱及破坏公共秩序;
其次,新冠肺炎为一种具高度传染性可致命的疾病,潜伏期长及有无病徵的带菌者。因应2019冠状病毒病在港的最新情况,本港的应变级别仍为「紧急」的最高级别,代表病毒对本地社群构成严重的健康风险,是属于高而迫切的情况,会导致严重及广泛的人类感染及有持续社区爆发的迫切风险; 第三,鑑于病毒的性质,香港及全球的疫情情况,专家建议市民应尽量减少社交接触及保持适当的社交距离,以尽量减低感染和传播2019冠状病毒病的风险。而公众集会及公众游行属人多聚集的高危活动,警方有理由相信举行有关活动不单会增加活动参与者及其他市民感染病毒的风险,亦会对所有市民大众的生命与健康构成重大威胁,危害公共安全及影响他人的权利;
最后,警方合理地相信纵然对上述集会及游行施加相关的条件,亦无助于维护公共秩序、公共安全及保护他人的权利和自由。
#主办方提出每行不逾4人
联工盟表明将会提出上诉。联工盟主席吴敏儿说,对警方的决定感到非常遗憾和不满,质疑警方是藉疫情打压市民所有游行和表达意见的权利,觉得是强烈的政治审查。吴敏儿说,明白现时面对疫情,亦受到「限聚令」规限,但有需要平衡公共卫生和市民游行的权利,联工盟在申请书中已作出修订,要求参与游行人士要保持1.5米社交距离,游行队伍每行亦不能超过4人,认为警方没有回应为何有关做法不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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