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報道】灣仔警察總部今年4月23日接獲一封郵寄的匿名恐嚇信件,宣稱在全港多個地方放置炸彈傷人。俗稱「O記」的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經調查後,昨天拘捕一家三口涉嫌「發送威脅殺人信件」及串謀角色。據了解,任職廚師的戶主姓王疑獨自涉嫌策劃、撰寫及寄出信件,他曾經參加示威,雖然從無刑事案底,但就極度仇警,亦討厭內地人搶奪港人資源,但最諷刺是其從事小販的妻子是來自內地。至於被捕的妻子及16歲兒子相信對案件不知情,已暫准保釋。
被捕的一家三口,分別是任職廚師的戶主姓王(50歲)、其從事小販的妻子姓劉(40歲),以及就讀中五的兒子(16歲)。據悉,警方初步調查顯示,姓王男子在案中是關鍵角色,涉嫌策劃、撰寫及寄出信件,相信是極度仇警而作出有關行為。
#斥內地人搶資源 常向內地妻發洩
綜合消息稱,王沒有特別原因仇警,但言談間對警察很不滿,所以在去年反修例及反警暴示威,他亦有參加遊行及堵路,但沒有被捕。王任職廚師,收入不高,平日已表達不滿內地人來香港搶資源的感受,其來自內地的妻子卻成為其「出氣袋」,在家中經常罵妻。至於就讀中五的兒子曾參加示威,沒有被捕,相信他對今次寄恐嚇信事件不知情。
「O記」警司陳江明昨天向傳媒簡述案情,事發於今年4月23日警察總部接獲一封匿名信件,內容提及針對警方,並且訛稱全港多個地方放置炸彈、威脅造成大量意外傷亡。警方翻查大量閉路電視片段及經分析後,鎖定疑犯,昨天採取行動,在長沙灣一個住宅單位拘捕2男1女涉嫌「發送威脅殺人信件」及「串謀發送威脅殺人信件」。
#父子曾參加反修例示威 藏各類文宣
陳江明表示,3名涉案人士被捕時沒有反抗,精神亦無異常。警方在行動中檢獲衣物、手機、文宣、不滿政府和警方的言論單張等物品,示威標語內容包括反對《港區國安法》、反修例及拒絕赤化等,但未有發現任何炸彈或爆炸裝置。他稱,會追查3人是否與反修例衝突中多宗炸彈案有關,以及調查是否有人受不實報道影響及惡成作劇等。
陳江明強調,警方絕不容忍任何類型的罪案,尤其是挑戰警隊、涉及影響大量公眾生命及財產安全的罪行,一定會盡力徹查到底,將罪犯繩之以法。警方強調,根據香港法例212章《侵害人身罪條例》第15條發送威脅殺人信件,任何人將其明知內容為威脅殺死或謀殺任何人的信件或文字惡意送出、傳遞或發出,或直接、間接導致他人收到上述信件或文字,即屬犯可循公訴程序審訊的罪行,一經定罪,可處監禁10年。
#被捕人家中無檢獲爆炸裝置及爆炸品
本報翻查資料顯示,今年4月7日,上午11時許,灣仔軍器廠街警察總部招募組收到一封可疑信件,信內有白色粉末,懷疑有人企圖恐嚇警隊,爆炸品處理課(EOD)到場檢查,相信該些粉末沒有危險成份,案件列作「刑事恐嚇」。
另一宗發生在今年4月20日,灣仔軍器廠街1號警察總部收到一封郵件,收件人是警務處處長鄧炳強。涉案白色信封與一般寄信信封無異,信封貼上本地郵票,相信是有人投入郵筒經香港郵政寄出至灣仔警總。據悉,爆炸裝置體積不算大,內藏電線、電池及易燃液體,警總職員因聞到可疑氣味而召爆炸品處理課人員到場處理,證實郵件內藏一個土製炸彈,事件中無人受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