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报道】47名参与或组织初选的民主派人士被控「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前天(3月1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提堂,破天荒聆讯至凌晨2时许,这14小时「马拉松式」聆讯,导致有被告体力透支晕倒。辩方质疑法院安排混乱及欠妥当,总裁判官一直聆讯,未有适时给予被告的律师休息及吃饭时间。据《成报》综合了解,前天因总裁判官苏惠德没有给予食饭时间,也没有预告何时可进食,负责被告膳食的警方于晚上8时15分获知终可用膳,于是急从深水埗警署餐厅制作被告饭盒送往西九龙裁判法院,约于晚上9时送到,清一式是火腿肠仔烧肉粒椰菜花饭盒,分批进食,于晚上10时已全部用膳完毕,部分被告则没有进食。
案件昨天续讯时,辩方向总裁判官苏惠德称,有被告于周二凌晨5时许才离开法院,6时多才到达荔枝角收押所,休息一至两个小时又要出庭。对于部分被告的肉体造成额外的煎熬,希望法庭在案件管理上可以小心处理。苏官称得悉事件,承认「太晏都是欠理想」,承诺不会再发生类似事件,并安排晚上7时休庭供众人用膳,案件准时于晚上10时散庭,今早11时继续。
#控方杨美琪曾提先「食少少嘢」但遭拒
前晚8时许,辩方已向法庭表示,要求法庭要作特别安排,因戴耀廷要在翌日早上出席上诉聆讯。区诺轩亦透过代表大状表示,他于翌日早上9时须履行社会服务令,苏官闻言再指预计本聆讯可于翌日早上完成,意指通宵聆讯。
副刑事检控专员杨美琪闻言开腔指自己早上6时起床,8时已身处法庭,惟当时仍有40多名被告尚未就保释事宜作出陈词,问可否押后让各位先「食少少嘢」,更一度提议聆讯可否翌日继续,引起庭上哗然。苏官表示,由于部份被告翌日早上须出席其他聆讯,认为晚上要继续本案聆讯。杨表示,如此继续下去,预料仍需数个小时。苏官闻言称:「我唔介意继续嘅,睇大家想点。」他又谓:「你哋肚饿,我都明白。」
#西九法院无饭堂 警仅花半小时速运饭盒
据悉,西九龙裁判法院本身没有饭堂,而法院一般会在晚上8时关门,所以法院只提供一餐午膳给在押疑犯。而午餐一般由最近的深水埗警署饭堂提供。法院一直未试过这么夜关门,也未试过夜晚处理这么多被告的膳食安排。本案的47名被告是由警方押往法院提堂,由于裁判官还未下令是否把被告收押惩教署看管,故他们的膳食由法院警察办事处安排,与惩教署无关。苏官昨「马拉松式」一直聆讯,未有适时给予小休及指定晚餐时间,故警方一直等候裁判官指示。
其后,辩方提出被告要吃晚饭,苏官才作出指示。警方立即通知深水埗警署饭堂提供47个饭盒,菜单只是一款就是火腿肠仔烧肉粒椰菜花饭(註:饭菜规定不能有骨),饭盒约8时15分送到法院。被告于9时轮流吃饭,一个小时吃完。可能这款菜式不合每人的口味,所以部分被告没有进食。
#昨晚7时齐用膳 被告吃肉粒饭 半小时食完
据悉,昨晚苏官一早指定吃饭时间,故深水埗警署饭堂约晚上6时半已准备,饭盒约晚上7时送到,提供肉粒饭,约半小时,所有被告全部都吃完。
司法机构回覆本报查询时表示,法庭审理案件必须按照法律及诉讼程序的规定进行。法庭一向致力在切实可行的情况下尽快完成聆讯。然而,刑事案件聆讯时间的长短受多方因素影响,包括所涉申请的性质、被告人数、争议事项的多寡和复杂程度等。法庭决定是否押后审理案件时必须考虑司法公义,包括被告人是否遭羁押等。如案件的情况需要,法庭会在正常法庭聆讯时间过后仍继续进行聆讯。发言人指出,有关星期一在西九龙裁判法院进行涉及47名被告人的案件,因所有被告人在同一宗案件被起诉,按程序必须由同一位裁判官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