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报道】医务衞生局向立法会提交《护士註册修例草案》,建议透过「有限度註册或登记」和「特别註册或登记」制度,引入非本地培训护士在港执业,毋须通过任何考试,每次限期为三年。草案明日刊宪,并于下星期三首读和开始二读辩论。
「特别註册或登记」制度方面,申请人要在香港以外地方取得相关资格,并以课程内容而论,大致上可与管理局认可的正式註册或登记训练课程比拟,也要完成相关训练课程,之后要有最少三年在诊所或医院工作的全职临床经验,执业范围不受限制。
草案提出,特别註册或登记护士如在指明机构工作不少于五年,工作表现获聘用机构评为良好及胜任,则符合资格转为正式註册或登记。当局认为根据管理局的准则进行评核,足以确保护士专业质素达到正式註册水平,毋须参加执业考试。
特别註册护士任职5年后可转牌正式註册
至于「有限度註册或登记」,申请人取得资格后要有至少一年全职临床经验,管理局可按人员之前的临床经验施加执业条件,之后可获衞生署、医管局或院舍等指明机构工作。
当局又建议引入暂时註册或登记安排,让来自其他司法管辖区的护士在香港进行学术交流和临床示范,为期可达14天。
当局说,本港多年来面对护士人手短缺的问题日益严重。截至去年底,全港共有6.6万多名註册和登记护士,护士与本地人口比例落后于一些已发展国家,在2022至23年度,医管局和衞生署护士流失率均为大约一成,当中超过2,500宗为非退休流失。当局表示,虽然已推出多项措施,但培训本地护士需时,提升训练容量亦有实际限制,不能单凭增加本地训练学额解决迫切的人手问题,需要尽力开闢非本地人手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