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报道】装修工人涉嫌非礼10岁亲生女儿,经审讯后被裁定非礼罪名成立,被判囚一年,他不服定罪提出上诉,质疑原审裁判官温绍明在审讯时偏帮女儿,令他没有获得公平的审讯。高等法院暂委法官李俊文经分析后,发现温官不断打断被告作供接近200句,如同加入了「格斗场」,却没有打断女事主作供,没有保持客观态度审理案件,故裁定被告非礼罪定罪上诉得直,撤销定罪及刑罚。
上诉人Z.Q.F.涉在2016年9月5日至2017年8月31日中的某一天,于住所内侵犯其亲生女儿X,当日他要女儿同床共枕,双手伸进女儿衣内抚摸她的背部、胸部、腹部、阴道附近及臀部。他自辩时称他与子女关係亲密,不时相拥入睡,但坚称不会胡乱触摸他们的身体。
原审裁判官温绍明认为X绝不可能会因为与家人关係不佳,为诬告父亲不惜要与家人决裂,冒着失去父母照顾及依靠的风险,捏造父亲非礼她的严重指控,而X母亲则毫无保留的坚信丈夫清白,完全偏帮他。
不过,暂委法官李俊文称,温官问了X共60条问题,包括X家庭背景、现时住所、谁决定报警、X可在港投靠谁等,期间从没打断X作供,认为温官主动发问造成了不良效果和观感。相反,温官在审讯时不断打断上诉人作供。上诉方质疑温官对上诉人态度轻挑、挖苦、无礼。
李官认为,温官主动提问X离家后无人可投靠的证供,却不断打断和介入上诉人作供,对双方态度截然不同,同意温官的做法给人偏颇及上诉人没有获得公平审讯的观感,裁定上诉人定罪上诉得直,撤销定罪及刑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