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报道】竞争事务委员会早前调查一宗清洁服务公司怀疑合谋定价的案件,持法庭手令搜查涉案公司的办公室时,有人试图从多部电脑中删除与调查相关的档案及资料。被控一项「销毁及处置文件」罪,昨(29日)于西九龙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暂毋须答辩,裁判官曾庆东将案件押后至10月10日再讯,期间被告获准以现金5,000元保释。竞委会指,今是首次有人因不遵从竞委会的调查权力,而被刑事检控的案件。
被告雷妙贞报称文员,被控于2019年9月23日,在HONG KONG COMMERCIAL CLEANING SERVICES LIMITED位于荃湾有线电视大楼的办公室内,有意图或罔顾地销毁及隐藏5份文件,而该公司本来须根据高等法院原讼庭于2019年9月18日发出的手令,向竞委会提供有关文件。
最高可被判罚款100万及囚2年
竞委会表示,早前调查一宗清洁服务公司怀疑合谋定价案件,持法庭手令搜查涉案公司的办公室。行动期间有人试图从多部电脑中删除一些与调查相关的档案及资料,竞委会及后将个案转交警方作刑事调查。涉案人士被控一项「销毁及处置文件」罪,最高可被判罚款100万元及监禁2年。
相关清洁服务公司怀疑合谋定价案件,事发于2016年5月至2018年8月期间。涉及香港工商清洁服务有限公司、民顺清洁有限公司,以及有关公司的董事陈明珠、郑业钊及郑学权,就提交予房委会的17份标书交换商业敏感资料,有关招标涉及房委会管理的公共屋邨及其他大厦的清洁服务。竞委会当时指,有合理因由相信有关行为构成合谋定价。
任何人不应妨碍竞委会执行调查权力
就首次有人因不遵从竞委会的调查权力而被刑事检控,竞委会表示,《竞争条例》赋予竞委会的调查权力,包括要求被调查各方交出文件或资料、出席竞委会聆讯以提供相关资料,及凭法庭手令进入并搜查相关处所。
竞委会重申,任何人士不应妨碍竞委会执行调查权力,任何人提供虚假或具误导性的资料,或妨碍竞委会根据手令进行搜查;在没有合理辩解下,拒绝向竞委会提供索取的文件和资料,或在无合理理由的情况下缺席竞委会的聆讯等,若指示或协助他人妨碍竞委会的调查工作,须负上刑责;竞委会又感谢警方就该案件积极提供协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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