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法庭组报道】47岁高级警务督察刘承聪涉向警队隐瞒自己已离婚,继续居于纪律部队已婚人员宿舍逾八个月,直至内部调查后才揭发。刘被控一项欺诈罪,案件昨于西九龙法院开审,他辩称一直收不到法庭寄出的绝对离婚令,要等足八个月,他才去法庭领取文件。他被裁定表面证据成立,案件押后至今早裁决。
被告刘承聪被控于2011年2月至10月9日间,意图欺骗而没向政府披露他在当年1月27日已离婚,令他可继续佔用上水纪律部队宿舍的已婚警察宿舍。根据控辩双方同意事实,法庭于2010年12月向被告颁下暂准离婚令,翌年1月27日颁下绝对离婚令。
称未收法庭绝对离婚令
警察宿舍组助理文书主任潘子冰供称,2011年2月,被告便致电她询问若然离婚,宿舍将会如何安排。潘回答他法庭颁令后一个月后要迁出宿舍。同年4月,被告致电透露将会离婚,潘便再重申政策。潘其后多次联络被告跟进,被告表示将会离婚,潘则称会向他索取有关法庭命令。
被告出庭自辩称,前妻于2009年以分居两年为由向家事法庭申请离婚。但他从未收到法庭寄出的绝对离婚令。直至9月16日,他听从潘的建议直接去法庭用18元拿取文件才得悉绝对离婚令已发出。他及后因为要与新女朋友办理婚礼,故没有即时向警队通报。控方质疑被告一早安排结婚,故拖延至9月才向法庭索取绝对命令,令他结婚前可继续居于宿舍,被告否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