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暴動】
【本報法庭組報道】涉及「本土民主前線」前發言人梁天琦等五人被控煽動暴動及參與暴動等控罪的「旺角暴動」案件,昨日在高等法院續審。代表控方的資深大律師郭棟明開始結案陳詞,提醒陪審團不應受個人政治立場或被告的政治理念影響,亦不應對被告抱同情、憐憫或敵視,應憑事實證據作出公正並不帶偏見的裁決。舉證責任在於控方,控方必須舉證至毫無合理疑點。
接納供詞毋須斟酌枝節
控方承認,並非所有事情均有直接證據指控,但對於無可抗拒的事情,陪審員可作推斷。例如第五被告林倫慶於影片中及被捕後的衣着或有所不同,但證人均能憑其身高、髮型等特徵認出他。若陪審團接納證人供詞,則毋須斟酌他何時換衫等枝節。另外,如第三被告盧建民否認是片中人,惟控方指雖或有很多人如盧一樣穿上一樣的衣衫、球鞋、或持有同一款的相機腳架,但要世上有另一個人與盧如似相像,又出現於同一地方,連背包放水樽位置亦相同,若仍堅持兩者非同一人,是「不切實際的幻想」。
控方續稱,即使沒有證據顯示次被告李諾文與本民前有關,但從當晚片段所見,李諾文不斷附和梁天琦及黃台仰的說話,亦手持本民前的盾牌,質疑若他與本民前無關,本民前不會將物資交給他。警方當晚將高台推入砵蘭街時與群眾衝突,片段拍到梁天琦曾以背部阻止警方前進,林傲軒亦與警方推撞,而李諾文及盧建民亦在場,理應知悉現場情況。
控方又在庭上播放多段案發錄影片段。其中一段2016年2月8日晚上10時許的現場片段,見到大批市民在砵蘭街聚集,與在場警員對峙,有現場人士高叫警員走,亦見到站在高處的黃台仰,透過揚聲器呼籲群眾行去警員的方向。另一段當晚11時許的現場片段,見到大批機動部隊人員進入砵蘭街,並推着一個高台,梁天琦一度以背部頂着高台,阻止對方前進,片段亦見到第二被告等人出現。之後有大批在場人士與警員推撞,警員警告不要衝擊警方防線,並多次施放胡椒噴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