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建築的評級由康樂及文化事務署轄下的古物古蹟辦事處評級,評級的準則共有六項,包括歷史價值、建築價值、組合價值、社會價值和地區價值、保持原貌程度、罕有程度。評級共分三級,瑪利諾神父宿舍正是最高的一級歷史建築。
「一級」建築不享法定保護
然而,只有被評為法定古蹟才享有法定保護,不能清拆,換言之即便被評為一級歷史建築,拆卸還是保存仍由業主主導。
古物古蹟辦事處在1996年至2000年間進行一次全港歷史建築物普查,並在2005年3月成立了一個由歷史學家,以及香港建築師學會、香港規劃師學會和香港工程師學會的會員所組成的專家小組,負責就該等建築物的文物價值進行深入的評估工作。
依照歷史價值、建築價值、組合價值、社會價值和地區價值、保持原貌程度、罕有程度六項準則作出評級,並在2009年3月公布全港1,444幢歷史建築物的評估工作已完成。
一級歷史建築物,代表其具特別重要價值,可能的話須盡一切努力予以保存,較「須有選擇性地予以保存」的二級和「以某種形式保存、如保存並不可行則可考慮其他方法」的三級更有價值。
現時只有168幢建築物被列為一級歷史建築物,惟一級歷史建築物仍未享有法定保護,只有被列為法定古蹟,古物事務監督才可以阻止對古蹟作任何改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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