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法庭組報道】在粉嶺經營果園的馬屎埔村女村民,指每逢下雨,旁邊由恒基兆業地產子公司發展的豪宅地盤便會將帶有污染物的黃泥水流入果園,令農田疏水水道不能有效運作,果園因持續水浸而失收。她不滿發展商罔顧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容許20萬多平方呎地盤持續排出污染,引致水浸,地政署又不跟進其投訴,昨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向地政署與發展商追討43,500元。
申索人廖笑,由兒子關漢貴代表入稟。被告人分別是地政總署及Best Galaxy Limited(祺星有限公司)。入稟狀稱,原告為馬屎埔村居民,租住地方有一萬平方呎,植有果樹。東鄰土地的業權人是祺星,該土地約廿萬平方英呎,本是農地,其後與地政署換地,由農田整合改成屋地。
以石屎躉圍封地盤
祺星破壞原有農田的天然水道,使原來能有效率地疏水的水道不能運作,又以石屎躉圍封地盤,令此地段形成一個集水區。每當下雨,地盤20萬平方呎的積水經數個出口,以排洪方式湧入申索人的果園,並排出帶有地盤污染物的黃泥水。果園因持續水浸而失收,至今年6月原本有收成的龍眼及荔枝仍未成熟,其他未受水浸影響的果園則收成良好。
經計算,申索人擁有的果園植有的果樹,包括龍眼3棵、荔枝26棵,荔枝龍眼今年豐收,產量每棵60磅,因有機耕作,荔枝龍眼25元一磅,故總申索金額為43,500元。因應涉事地盤排出污水影響,申索人曾要求地政總署跟進,要求從地契或法例上禁止地盤向農田排水,但地政總署未有跟進,故屬嚴重失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