衞生署吳珏翹醫生指出農曆年佳節,市民都會和親朋戚友見面,互相道賀新歲。無論是東方或西方文化,都慣常在喜慶聚會上飲酒。一部分家長,未必清楚或了解酒精對青少年身心可能造成的危害,不在意地於聚會時讓子女飲酒,開始試飲,甚至訓練孩子的酒量。本報港聞部報道
吳珏翹醫生接受《成報》訪問時解釋飲用含酒精飲料之後,酒精不經消化便快速和直接地被身體吸收,經血液循環,到達所有重要器官,包括腦部。攝取酒精會壓抑大腦功能,大大降低自制能力、視力、說話能力、平衡力和反應能力,增加出現各種意外、打架,以及進行不安全性行為的受傷風險,暴飲(指一次過飲用五罐啤酒/五杯餐酒/五杯烈酒)更會引致急性酒精中毒,有致命的可能。
乙醇乙醛列第一類致癌物
除了即時的影響,長遠而言,由於大腦須到20多歲後才發育完成,年幼時接觸酒精可能會妨礙正常的腦部發育,酒精對記憶力和學習構成長遠不良影響。而且酒精可以令人上癮,無法停止或減少飲酒量。研究已指出,青少年時期開始及習慣飲酒,容易養成成年後長期的酒精依賴。
吳珏翹醫生稱,「酒精飲品中的乙醇」和「與飲酒有關的乙醛」(乙醛是乙醇在人體內的主要代謝物)被世界衞生組織屬下的國際癌症研究機構列為第一類致癌物質,與煙草和電離輻射同一類別,已有充分證據確立其對於人體可以致癌。患癌的風險會隨飲酒分量而遞増。酒精的致癌作用與酒精飲品的種類無關,不論是飲啤酒、葡萄酒或烈酒,都同樣可致癌,也沒有安全的飲用水平。
本港不少家長存在錯誤的觀念,以為既然子女長大後交際應酬都難免要喝酒,倒不如早些「訓練」他們的酒量,減低將來被人灌醉或醉酒失儀的可能性。然而,父母經常在子女面前不抗拒,甚至鼓勵飲酒的態度,例如在子女面前喝酒,甚至喝醉、要求子女買酒、開瓶、鼓勵子女喝酒、教導他們喝酒以至練酒量等,都是不智的行為,助長子女放下對酒精傷害的告誡心,有樣學樣,愈小開始飲酒,對孩子的損害就愈大。
父母鼓勵增養成習慣機會
香港大學研究指出,與飲酒的父母、兄弟姊妹和祖父母同住的中小學生,比家人不飲酒的學生較大機會開始飲酒。約50%曾飲酒的小學生及40%曾飲酒的中學生表示從父母處獲得酒精。此外,父母鼓勵喝酒的行為和中學生喝酒的習慣與傾向有明顯的關係,當中更以鼓勵子女喝酒和教子女喝酒練酒量的行為,增加中學生喝酒的傾向分別達到兩倍及四倍。
家長可以到衞生署「年少無酒」網站(https://www.change4health.gov.hk/youngandalcoholfree),獲得更多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