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法庭組報道】特殊學校已婚駐校男社工涉淫辱一名校內輕度智障女生,一年內在校內、西鐵站月台、郊野公園等地方非禮事主,並涉在學校社工房內強姦及嘗試與事主肛交。後來有家長提醒女生的家人,稱女生似乎得到「特別關顧」,家人查看女生手機揭發事件。陪審團裁定他非禮、企圖肛交、強姦和非法性交共11罪成立,法官昨痛斥被告身為社工,理應是智障事主的照顧者,卻性侵她,摧毀事主的一生,加上沒有絲毫悔意,重囚15年。
被告翟光輝(57歲),被控於2017年7月29日至2018年6月9日間,11次非禮女事主X,案發地點包括在事主所讀書的特殊學校、荃灣公園、荃灣西西鐵站、屯門黃金海岸、屯門某屋苑停車場和大欖郊野公園;被告另亦涉在上述時段,於葵涌某大廈天台及特殊學校強姦、企圖強姦、企圖與X肛交。女事主在案發時15至16歲。
#案發地包括特殊學校
法官判刑稱,X為自閉症患者及輕度智障人士,被告為X就讀學校的駐校社工,在校工作24年。被告本應要作為照顧者卻將容易服從權威的少女當成獵物,為滿足一己性慾,一而再再而三侵犯事主,為滿足獸性,令她身心受創。被告不認罪,令事主要出庭作供再憶述其痛苦及驚恐,心理陰影將伴隨其一生。被告嚴重違反誠信,多次侵犯事主,摧毀其人生,故就被告面對的11項控罪,重判監禁15年。
控方案情稱,被告自1994年起在一間特殊學校擔任駐校社工,他負責為男學生提供輔導,女生另有女社工負責。去年6月中,事主母親獲其他家長告知,被告對事主似乎「特別關心」,她遂檢查事主手機內的信息,發現內有被告及事主不尋常的對話,於是向校長投訴並報警處理。
#被告屬嚴重違反誠信
X向警方表示,2017年她出席暑期高爾夫球練習時,被告摸她手臂及大腿。同年底被告帶她到學校天台,伸手入內褲摸私處,又捉她的手摸自己的下體,被告勃起並射精。2018年3月,被告在校內社工房摸她的腰臂及背部。翌月,他帶X到葵涌某天台單位強姦她,被告一度嘗試肛交但不成功。X沒有同意其所為,但擔心人身安全而未有反抗。被告之後除了在荃灣西西鐵站及荃灣公園非禮外,並駕車帶她去大欖郊野公園,在車內大肆非禮。被告更曾企圖於校內社工房強姦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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