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报道】台湾的总统蔡英文昨晚在社交平台Facebook贴文强调,台湾从未就陈同佳案放弃司法管辖权,指出此案受害者与加害者都是香港公民,加害者昨日仍关押在香港监狱,重要证据和资讯也都在香港,直言不乐见香港政府拒绝行使管辖权,拒绝为受害者讨回公道。本律政司则发表声明,重申除之前检控陈同佳洗钱外,并无足够证据起诉其他罪名,又指出基于「一罪不能两审」的法律原则,若疑犯在港被判无罪,在另一司法管辖区未必能就同一犯罪行为再被起诉。
台方之前认为陈同佳在港落网后录取口供时,已承认杀人事实,且认为陈与受害人潘晓颖到台湾前,在港已有杀人计划,乃预谋杀人,故港府应有司法管辖权起诉陈同佳相关罪名。律政司则在声明中指出,本港奉行「属地原则」,一般只会在全部或部分犯罪行为发生在香港境内,才有司法管辖权,律政司已对案件谨慎和全面考虑警方调查及所得证据,重申在港只有足够证据控告疑犯清洗黑钱罪名,没有足够证据就其他罪行在本港法院向其提出刑事检控。 律政司强调,只会在有充分可被法庭接纳的证据,令案件有合理机会达致定罪下才提出起诉,再者,若疑犯在本港被判无罪,基于「一罪不能两审」的法律原则,他在另一司法管辖区未必能就同一罪行再被起诉,最终或毋须负上相关法律责任。批评任意要求检控机关在没有充分证据和法律基础下提出起诉,既不负责任,也不符合秉行公义原则。律政司又指,任何人在本港因干犯罪行服刑完毕后均会获释,政府没有法律依据可将释囚任意拘留。
另外,署理特首张建宗昨强调陈同佳是自愿赴台湾自首,绝不存在坊间所讲「被自首」或有政治操作。对于台湾要求以司法互助方式处理陈案,他唿吁台湾以理性态度,实事求事看待问题,勿让政治考量凌驾法治公义。蔡英文昨早在彰化出席活动时被香港记者问及政治凌晨法律时,指港府应管不管,台湾愿担负起这个案子的责任,反问谁是「政治凌驾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