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法庭组报道】民阵于6月9日发起游行,抗议反修例,有逾100万人参与。游行过后有示威者在立法会外逗留至凌晨,与警方发生冲突。其中五男分别被控非法集结、袭警及阻差办公等罪,案件昨在东区法院提堂,是该日游行活动中,首次有人被控。五名被告暂时毋须答辩,裁判官把案押后至明年1月3日再讯,批准各人保释,但禁止踏足立法会及政总一带范围。控罪书上将涉事警员的姓名隐匿,控方称因有警员及其家人被起底。
五名被告依次是戴安(22岁,中大学生)、温镇豪(29岁,电脑技术员)、吴浩荣(32岁,装修工人)、陈均年(21岁,中大学生)、丘子乐(32岁,社工)。除温外,另四人同被控一项非法集结罪,指他们6月10日凌晨在立法会综合大楼公众入口外进行非法集结;温则被控在该处阻挠高级督察B执行职务;丘另被加控一项袭击警务人员罪,指他在该处袭击警员A。
#涉事警员姓名隐匿
裁判官向控方查问,为何控罪书提到的警员身份以英文字母为代号,控方解释有警员及其家人被起底,文件及审讯也将使用代号。辩方反对,指文件已写有警员姓名,质疑如此做法会影响审讯的一致性。控方称,律政司将于12月27日关于隐匿警员资料一事正式陈词,稍后再决定审讯时是否使用代号,裁判官接纳解释。
案件押后至1月3日再讯,让辩方索取文件及法律意见。裁判官批准各人以现金2,000元保释,不得进入立法会及政总附近范围,即添美道、添华道、龙和道及夏慤道内,亦不得离境,只有首被告戴安获准1月至2月离港两星期往耶鲁大学交流。
#不得进立法会附近
据悉,6月9日游行的「不反对通知书」至凌晨零时结束,五人于「不反对通知书」结束后15分钟在立法会外涉非法集结被捕。辩方则称,戴、陈二人曾有搬运和堆叠铁马,温只轻微拉过一名警员手臂一下,各人均没有作出破坏或袭击警员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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