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法庭组报道】去年万圣节适逢「8.31」太子站事件两个月,大批市民到太子港铁站及旺角警署一带示威,要求警方交代「8.31」真相。一名20岁厨师与示威者在深水埗一带被捕,并在警署遭搜出汽油弹及铁锤。他早前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承认参与非法集结、在公众地方管有攻击性武器及管有物品意图毁坏财物合共三罪,他求情称明白即使有诉求也应和平理性地表达。裁判官指出,被告除认罪外,并无其他减刑因素,判囚一年。
被告张晋劻(20岁),被控于去年10月30日在深水埗白杨街参与非法集结,藏有一个铁鎚,有意图毁坏财物和管有攻击性武器,即一支载有易燃液体的玻璃樽。辩方求情称,被告在收押期间有反思自己的行为,明白即使有诉求也应和平理性地表达,对自己一时冲动感到后悔。被告坦白认罪,可知他有悔意,他管有的武器没有对他人造成伤害或财产损毁。
#辩方:被告对特首工作感失望
辩方续称,被告因对特首的工作感到失望,过往亦有参与过其他合法集会,今次犯案实有违他本性。涉案的汽油弹是在场人士交给被告,而非被告有预谋带到现场,汽油弹内只有八毫升的易燃液体,没有使用,案情并非同类案件中最严重。
裁判官指出,被告年龄低于21岁,以他所犯控罪,除了判监或判入一些惩教中心外,别无其他选择。被告已收押七个多月,若判入惩教中心,收押的日子不会从刑期中扣减,此举对被告颇不公平,因此判监较为适合。
#收押7个多月 判囚获减刑较公平
案情指出,去年10月31日晚上,示威者在太子站附近聚集,防暴警察到场驱散人群,双方发生激烈冲突,警方施放催泪弹。晚上约9时,警员在深水埗白杨街巡逻,见到约30名戴着口罩的黑衣人手持长棍及铁枝聚集,遂上前追截及成功制服被告,并以非法集结的罪名将他拘捕。被告被带到红磡警署,警方在他的袋内搜出一把铁锤及一枝含8毫升易燃液体的汽油弹。被告在警诫下保持缄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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