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港闻部报道】警方前晚(28日)在铜锣湾利园山道截查2名男子,在他们身上搜出三枝疑似装有易燃液体的玻璃樽、40粒装有铁钉的胶管、防毒面具、打火机及喷漆等,其后在他们的单位,再搜出两包胶索带、14支玻璃樽装的酒精类饮品。2人涉嫌「藏有攻击性武器」及「管有任何物品意图摧毁或损坏财产」被捕。
港岛总区重案组第1A队督察唐为国表示,警方前日(28日)约下午6时,在利园山道一大厦地下截查2名男子,在2人的背囊及手上环保袋,搜获3樽怀疑易燃物品、40件以铁钉及胶管制作的「胶喉钉」(即可用作刺穿车辆轮胎)、1罐喷漆、1支钳、2个防毒面具连6包滤芯及5个打火机,2人涉嫌藏有攻击性武器、管有任何物品意图摧毁或损坏财产被捕。
#胶喉钉用作刺穿车辆轮胎
被捕男子分别为19岁姓李及28岁姓梁,警方相信2人当时刚离开上址酒店的房间,于是带同他们返回单位调查,再搜获2袋胶索带,3对手套、2副泳镜、2个防毒面具连2包滤芯、14支酒精饮品的玻璃樽及2个望远镜。被捕人士被扣查,案件交由港岛总区重案组跟进。
根据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条例》62条,管有任何物品意图摧毁或损坏财产,可处监禁十年,如有人利用汽油弹纵火,可判处终身监禁。
#2男涉去年底非法集结提堂
另外,在2019年12月1日凌晨,有示威者在旺角一带堵路,警方其后作出驱散行动,并在现场拘捕一名19岁姓胡男子涉嫌「非法集结」及「藏有工具可作非法用途」;另一名32岁姓吕男子则涉嫌「非法集结」及「藏有攻击性武器」被捕。旺角警区重案组经进一步调查及徵询法律意见后,该名19岁被捕男子已被控一项「藏有工具可作非法用途」罪;而32岁被捕男子已被控一项「非法集结」罪及一项「藏有攻击性武器」罪,案件昨天上午于西九龙裁判法院提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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