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你知】
香港警队的女警歷史是由1949年开始,歷经68年,由当年全警队仅有一名女性,至今已有四千多名「师姐」,佔部队总人数约一成半左右,是现时世界上各主要城市的警察队伍中,女警人数比率最高的地区之一。 1949年前,香港无女性警务人员,当时不少警署会以非正式方式招聘女性担任「搜查员」一职,专责替女疑犯及女被捕人士进行搜身及套取指模的工作。直至1949年,警队聘用了44名女性搜查员。1949年,首名女性警务人员马来西亚籍华人许锦涛(别号高健美)获聘为警队女副督察。入职后,她未有接受任何正式训练,便立即被派到刑事纪录科,三个月后被派到港岛中区负责案件调查,是香港首名女性侦缉人员。她于1952年晋升为督察,及至1962年离职。
92年成立全女警机动部队 1951年,由于警队需要招募女警员,警队管理层便委派许锦涛招募第一批女警,以取代当时的女搜查员,此后女警便成为香港警队的一部分。首批获聘的女警共有10人,最后有9人顺利毕业。她们在警察训练学校接受为期6个月的训练,训练内容包括当时的妇孺条例,同时亦有社工定期授课。警队当时未设女警专班,女警会被安排与男警一同受训,其中包括步操训练。 1950及60年代出现的大规模公共秩序问题,更令警队意识到女性警务人员的重要性。1967年暴动及炸弹浪潮期间,警队经常调派女警到爆发大型冲突的地点,特别是总督府,应付女性示威群众。当时女警并没有武器装备。由于女警予人较温和的形象,她们的出现,往往能缓和一触即发的混乱局面。 1974年,警队已全面实施男女警务人员同工同酬制度。1992年第一个全女警机动部队「Tango」连成立,主要为应付强制遣返越南船民的工作。为了让女警尽可能执行更多基本警察职务,1995年起所有新入职的女性警务人员须参与强制性枪械射击训练,并须佩枪值勤,与男性警务人员看齐。现时,在警队内任何一个单位内工作的女警,享有与男警相同的待遇。此外,水警、警犬队及驾驶电单车的交通部均有女警驻守,她们几乎可在警队任何行动性岗位执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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