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港闻部报道】国务院港澳办昨日宣布三项便利港澳居民回内地升学就业的新政策,在内地工作的港人可享有住房公积金,又专为港澳学生增设奖学金,申请条件是热爱祖国,拥护「一国两制」。
财政部、教育部印发了《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已下发到各地方财政部门、教育局和各直属高校。
国家为来内地就读的港澳学生专门,设立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参照内地学生奖学金政策体系为港澳学生增设「特等奖」,不但增加了港澳学生的奖学金名额,还大幅提高了奖学金奖励标准。
国家推出专为港澳及华侨学生而设的奖学金,目的是增强受惠者的祖国观念、激励学习。奖学金分四个等级,以本科生为例,特等奖每年名额190个,有8,000元人民币(约合9,600港元),一等奖1,000个,名额有6,000元(约合7,200港元),二、三等奖分别有5000及4000元(约合6,000及4,800港元),硕士和博士生金额更高。
有反对「一国两制」言行取消资格
申请基本条件是热爱祖国,拥护「一国两制」方针,遵守国家法律,为人诚实可信,要勤奋刻苦,成绩好,又列明获得奖学金的学生若有反对「一国两制」的言行、触犯国家法律等,会被取消资格。
中央又会开放给内地高校,或科研院所工作的港澳研究人员,申请国家社科基金。在内地工作的港人,今后亦可享有住房公积金,根据财政部、人民银行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共同制定新措施。港人供款的基数、比例、手续等,与内地居民一致,如果要跨城市工作可以转移帐户,一旦劳资双方中止僱佣关係,并返回港澳可以提取帐户余额。
关于给港澳同胞尤其是年轻人在内地就业、创业提供更多便利问题,多个中央部门正在积极研究有关措施,其中一些措施已于近期出台。
教育部今年6月印发通知,要求各高校积极为港澳毕业生提供就业信息服务,开展对他们的就业指导,为有就业意愿且符合条件的港澳毕业生发放《就业协议书》,签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