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昨日向所有官立、资助小学及特殊学校发出通函,公布小学推行「一校一社工」的政策详情。公营小学可开设一个学位社工职位,或领取一项等额的津贴以自行聘购社工服务,当局亦会提供三年过渡期,让已有社工服务的学校可待合约完结再转至新资助模式;涉及全年额外开支为1.38亿元。香港教育专业人员协会关注相关文件,未有列出如何恢復相关教师的培训等安排。
本报港闻部报道
由2018/19学年起,公营小学可开设一个学位社工职位,或领取一项等额的津贴,自行聘用或向机构购入驻校註册学位社工服务。另会获发一项谘询服务津贴,用以购买谘询、督导或其他支援学校社工服务。现行的额外学生辅导服务津贴亦会优化,新政策涉及全年额外开支1.38亿元。
有辅导教师 可用现有安排
教育局为领取「学生辅导服务津贴」的公营小学,已与学生辅导人员或提供服务的机构订定逾一年合约,提供三年过渡期,在2021/22学年前才须转用新资助模式。若学校要特别保留已聘人员,而未可在三年过渡期后採用新资助模式,可与教育局再作商讨。至于有「学生辅导教师」的学校可继续原有安排,如「学生辅导教师」的聘用、现职非学位「学生辅导教师」改编职系的安排,及同一办学团体下现职「学生辅教师」的调任安排。
教协表示,新方案中容许聘请学生辅导教师的119所资助小学沿用现有安排,但文件未有列出如何恢復相关教师的培训等安排,在三年过渡期后官校更停派学生辅导主任。教协认为,政府未能确保现职不同辅导服务模式的人手如何不受影响,特别是非学位社工学生辅导员,或会影响小学辅导服务系统的延续性。
团体期望资助运用有弹性
香港教育工作者联会黄锦良主席接受《成报》访问时表示,期望资助的运用可有弹性,如日后校方希望保留与家长及学生已建立良好关係的已聘学生辅导人员(SGP)时,可使用资助余额来续聘,而就过渡期他认为由增至五年更为适合。
香港社会服务联会回覆《成报》查询时认为,当局应以「1+1」为最终目标,即确保每间小学有一位由社福机构派驻的驻校社工,以及一名学生辅导人员或辅导老师。辅导老师集中在推动成长教育、校内协作以建立关爱校园环境,社工则主力个案工作及连繫社区资源,为有需要的学生及家庭提供深入支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