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港闻部报道】个人资料私隐专员黄继儿表示,过去五年接获与网络欺凌有关的投诉,有明显上升趋势,但相信数字只是「冰山一角」,公署正收集相关资料,以研究问题迫切及严重程度。
香港大学法律学院法律及资讯科技研究中心昨日举行「拆解网络欺凌──跨地域及跨学科研讨会」,黄继儿亦有出席。他表示,相信公署过去五年接获与网络欺凌有关的投诉数字,只是「冰山一角」,因为有更多人不愿意重提事件,才没有投诉。他又指出,香港目前没有一条法例的内容是针对网络欺凌,而《个人资料(私隐)条例》涵盖范围「好窄」,只限于姓名、电邮、相片等能识别个人身份的资料,如涉刑事,则须交由执法部门处理。
黄继儿称,澳洲、新西兰、加拿大等地都有法例针对网络欺凌,但他指出,本港立法与否不应只考虑有多少受害者,而应评估对受害者的伤害,公署正收集资料以研究问题迫切及严重程度。他又承认,任何改动都要小心平衡,不能影响言论自由、经济、公共利益及科技发展,无正面回应会否建议立法时间表。
12%网上对他人「起底」
另外,理工大学应用社会科学系教授陈高凌及团队在研讨会上,公布一项本港中学生对网络欺凌取态的调查结果。调查团队于今年2至6月抽样收集2,120位中二至中五学生意见,结果发现,有12.1%人曾试过在网上对他人「起底」,当中53.2%人搜查自己喜欢对象资料,有50.7%人搜查自己不喜欢的人资料。
调查又显示,有31.4%人表示,曾试过未经自己同意下,被别人上载自己的个人照片或影片,有12.5%人知道被人上载资料后,曾经歷严重至非常严重抑郁,有17.1%经歷严重至非常严重的焦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