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年77岁的被告倪耀侦,否认于去年4月10日在洪水桥田厦路田心村一个村屋单位地下,谋杀80岁男子陈根兰(陈伯)。两男五女组成的陪审团,以6比1大比数裁定谋杀罪不成立,以同样比数裁定误杀罪成立。辩方求情称,倪日前出庭自辩要吊尿袋及戴上腰封,他在收押期间,前列腺、膀胱及尾龙骨均出现病患,本身也有糖尿及高血压等疾病。倪过往有两次案底,不涉暴力。法官下令索阅被告的医疗和福利报告后再判刑。
全部伤势均在头部
控方案情称,陈伯将名下的村屋间成三间劏房,自己住大房,再将其余两间房租予被告及张社良。张供称,去年4月15日,他发现很多小白虫,心生奇怪,遂喷洒杀虫水。未料张却在陈伯门外看到更多虫子,张顿时感到不妥,「见到虫就一定係有腐物先会产生」,加上多日不见陈伯,担心他出事,于是走到门外循窗外望入房间,看到房内有一双已发胀的大腿,他知会被告后报警。
与死者原是好朋友
法医详细验尸后发现,死者全部伤势均在头部,头部大面积裂伤共有29处,部份裂伤在头后方位置,头胪骨亦有大面积骨折,即死者曾遭硬物连续重击,面骨大面积骨折则显示他受到勐烈袭击后,很快已失去知觉及抵抗力。死者的死因是头部受伤所致。警方向被告查问时,他坦承杀害死者,又声称是自衞。
被告出庭自辩称,他与死者原是好朋友,直至有次他目击对方带同两名内地女子回家寻欢,死者更开始将他当作仇人,因指被告四处宣扬他是「鸡虫」。案发日死者拿出锤仔企图袭击他,他抢过锤仔打了死者六至七次,及后死者慢慢坐落地下躺下,他见死者无反应,相信对方已死。案发后他曾打算自杀,但始终没有勇气。被告又谓,案发至今不时梦见死者,「呢件嘢好无辜,为咗两个女人」。被告指出当时因害怕,故没有报警或为陈急救,但「强调当时「我唔扑死佢,佢就扑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