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港闻部报道】味千拉麵母公司味千(中国)控股有限公司(0538)昨晚发出公告,指出管理层近日发现43岁首席财务官刘家豪,涉嫌挪用资金至个人账户,目前确定金额为179.5万元,董事会决议罢免其首席财务官及多家附属公司的秘书职务。味千更称已向本港警方报案求助。
立即罢免多项职务
味千昨晚7时许发出上市公司公告,公告以「涉嫌挪用本公司附属公司资金,罢免首席财务官」为标题,内文表示董事会于12月14日议决,立即罢免刘家豪作为该公司首席财务官及该公司多间附属公司之公司秘书职务,即时生效。董事会亦已议决调查刘于该集团在任期间的任何不当行为。董事会将于可行情况下尽早物色替代刘家豪的合适人选。
他们将委聘专业人士对集团的现金流动及使用情况进行调查,并审视如何改善集团的内部监控制度及程序。公告又称按照董事会目前的评估,涉嫌挪用事项并不影响集团的日常营运,亦不会对其现金流量、财务状况及业务营运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他们已议决调查刘家豪于集团在任期间的任何不当行为,并将于可行情况下,尽早物色替代刘家豪的合适人选。董事会将适时作出进一步公告,以就有关事宜知会该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最新情况。
潘慰负责全面管理
资料显示,刘家豪现年43岁,为味千中国首席财务总监,早年毕业于理工大学,取得会计学士学位,后来成为执业会计师,在审计、财务及商业谘询方面拥有超过15年经验,曾于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及若干香港上市公司任职。
根据本港法例第210章《盗窃罪条例》,当中第9节盗窃罪列明,任何人犯盗窃罪,即属犯罪,循公诉程序定罪后,可处监禁10年。资料显示,过去亦有挪用公司款项的案件,例如2011年7月,中科环保前主席陈达志,怀疑因挪用及诈骗中科环保,以及另一家上市公司超过6,300万港元资金,被廉政公署拘控。被告被判入狱三年,并禁止担任公司董事八年。
味千在内地及香港销售日式拉麵和日本菜式,首家味千(中国)旗下的味千拉麵店,于1996年在香港铜锣湾开幕,而其徽号是妹妹携带碗麵图案。公司创始人潘慰是经验丰富的企业家,目前是味千董事会主席兼行政总裁,负责集团的全面管理,包括集团重大策略的决策规划。她在餐饮业有逾10年的经验。之前曾在美国和香港进行亚洲食品贸易,尤其精于中国南北方的美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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