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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銀行家打Botox死亡 整形醫生李宏邦被控21罪准保
發佈日期 : 2019-05-07

張淑玲注射肉毒桿菌(Botox)針後,昏迷後死亡
整形外科醫生李宏邦獲准保釋候訊。
張淑玲注射肉毒桿菌(Botox)針後,昏迷後死亡
整形外科醫生李宏邦獲准保釋候訊。

【本報法庭組報道】整形外科醫生李宏邦(86歲),涉嫌去年11月在尖沙咀的診所為52歲女銀行家張淑玲注射肉毒桿菌(Botox)針後,對方昏迷後死亡,他當時向警方表示張淑玲報用哮喘藥後暈倒。李宏邦被控誤導警務人員等21項控罪,昨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暫時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8月5日再訊。李醫生獲准以20萬元保釋外出候訊,不得離開香港,以待驗屍、毒理報告,以及控方尋求法律意見。


●不得離港 待驗屍及毒理報告


被告李宏邦被控兩項「企圖誤導警員」,12項「沒有備存有關危險藥物的登記冊罪」和七項「沒有以附表1指明的格式備存有關危險藥物的登記冊罪」罪名。控罪指,他於2018年11月11日在尖沙咀堪富利士道格蘭中心的「李宏邦美容整形集團」,意圖妨礙達到公正目的而提供虛假資料,即聲稱女子張淑玲於當日下午因哮喘病到訪他的診所,分別企圖誤導高級警員劉樹生及警署警長方志強。


李另被控於去年11月11日身為根據《危險藥物條例》獲授權管有及供應危險藥物的人,沒有根據該條例制訂的《危險藥物規例》備存登記冊,並沒以該規例的指明格式,記入他所獲得或由他供應給他人的危險藥物。控罪提及的危險藥物包括一些注射劑、藥丸或膠囊,當中部分含有安定、咪達唑侖、氟硝西泮、甲基苯丙胺及氯胺酮等成分。


辯方替被告申請保釋時透露,李宏邦是一名執業60多年的醫生,現月入約15萬元。李氏夫婦育成五名子女,年齡介乎33歲至50歲,幼子是是「李宏邦美容整形集團」的醫生。裁判官批准李宏邦以20萬元現金保釋外出候訊,不得離開香港,但批准李於5月13日至26日能出國到紐約,以出席家庭聚會。


據悉,女死者張淑玲生前任職瑞士寶盛私人銀行董事總經理及高級客戶經理,仍是單身,家住半山梅道12號嘉富麗苑,本身還是六間公司董事,多年來以近億元購入半山、黃竹坑道、沙田等最少九個豪宅單位。她光顧李宏邦已有20多年,曾經接受對方割雙眼皮等,亦曾接受肉毒桿菌針注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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