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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政府診所及實驗室珍貴資源長達11年 衞署女醫生判監緩刑兼罰款
發佈日期 : 2018-10-16

案件昨在九龍城法院審結。
裁判官杜浩成批評控方在本案很多做法均屬不專業。
案件昨在九龍城法院審結。
裁判官杜浩成批評控方在本案很多做法均屬不專業。

衞生署長者健康中心女醫生涉嫌在11年間,涉嫌提供虛假資料,虛報原本不合資格使用中心服務的女兒及兄姊共四人年滿65歲,可接受政府的醫療服務。案件昨在九龍城法院審結,裁判官杜浩成認為被告是富有經驗的政府醫生,沒合理理由亦非一時犯錯或判斷失誤,令四名親人享用醫療服務。其行為挪用了政府診所及實驗室的珍貴的資源,是不誠實,遠低於社會對其身分應有的期望,裁定她公職人員行為不當罪成立,判入獄四個月,緩刑18個月,並罰款兩萬元。 本報法庭組報道


被告徐聖智(53歲),被控於2005年1月19日至2016年4月14日間,就任新蒲崗長者健康中心的主管人員,在執行公職的過程中,無合理辯解或故意使四名未符合成長者中心會員資格、即年齡未夠65歲的人士,成為中心的登記會員,使他們能接受中心的醫療服務,同時向臨床病理中心及公共衛生檢測中心的職員要求就該四名人士的樣本進行化驗及及作出報告。


虛報4親人年滿65歲


杜官裁決稱,被告於2016年接獲投訴後,向上司呈交的書面回覆中承認,胞姊與女兒每有不適均會找她問意見,她曾安排為二人進行化驗,但這樣做是出於關心家人健康,不知道此舉不恰當,強調無意欺騙或貪便宜。杜官對其解釋完全不接納,被告是受高深教育的專業人士,自1990年代中成為政府醫生,理應知道有關濫用職權及利益衝突的規則,被告一定知道其行為既不合法,也不誠實。


資深大律師清洪求情稱,被告是出於關心家人的健康才作此等行為。杜官反駁指,徐在健康中心為長者提供醫療衛生服務超過17年,案發時被告既是該中心主管人員,也是唯一一位醫生,故只有她有權利要求兩間政府化驗所對抽取自該中心成員的身體樣本進行臨床化驗。被告不能濫用其權力為家人享用免費醫療服務。


不能濫權享免費服務


控方開案陳詞稱,被告於案發期間將共75個血液樣本交下屬送往化驗,訛稱樣本全來自健康中心的會員,其實該些樣本屬於她的兩名胞兄、胞姊及女兒。四人事發時均未滿65歲,不符申請成為健康中心會員的資格。健康中心因為接到會員投訴而揭發,被告以書面回應上司的查詢,稱自己無欺騙或取得任何人的利益,為自己的無知道歉及承諾不會再做。她事後已辭職。衞生署長者健康中心主管李兆妍早前供稱,案中四名涉案人士並未滿65歲,不符會員資格。被告亦從無就家人欲獲健康中心服務尋求過她的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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