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报道】在反修例事件中,截至今年9月30日止,警方拘捕逾万人,学生3,935人,佔总被捕人数约39.2%。在被捕人士中,涉及18岁以下约1,729人,而16岁以下未成年亦至少677人。《成报》粗略统计,年轻人干犯纵火及投掷汽油弹等罪行持续零星出现,情况引起法庭关注,过往较多判处「感化令」,但近期显示倾向严惩,改为羁留式刑罚,起码是判入劳教中心、更生中心,以透过严格的纪律和劳动工作,在短时间的羁留期内为犯人带来冲击,从而提醒他们不可再犯罪。有2宗情节严重的案件,年轻人被送进监狱。
就反对修订《逃犯条例》的示威活动中,于去年2019年6月9日至2020年9月30日,警方在各区示威活动中共拘捕10,039人,分别是7,352男及2,687女,年龄介乎11至84岁。
#拘学生3,935人佔总人数4成 最多犯刑毁
外界高度关注年轻人被捕情况,有3,935人是学生,佔总被捕人数约39.2%。其中,911人已被检控。据悉,在反修例事件中,18岁以下被捕人士遭检控首三项控罪,依次是:刑事毁坏(94人);非法集结(80人),以及「暴动」(72人)。若再把年龄降至16岁以下,则有最少677人被捕(分别是476名男子,201名女子),佔总被捕人数约6.8%,他们涉及罪名包括:参与暴动、非法集结、刑事毁坏、袭警、阻碍警务人员执行职务、藏有攻击性武器等。其中,148人已被检控。
纵火是严重罪行,过往,法庭会考虑年纪轻而考虑轻判,但整理反修例事件中,有关青少年涉及纵火、藏汽油弹材料及投掷汽油弹等严重罪行,在已审讯完毕的10宗案件中,裁判官已明言年纪轻已非主要求情理由。
#青少年纵火等10案审结 1男撤感化改判劳教
本报粗略统计,在10案中,3宗判入「劳教中心」,分别是蔡梓杰(17岁)、王俊杰(17岁),以及1名15岁男学生。其中,该名不开名的15岁男生,被控「纵火」及「管有物品意图损坏财产」,控罪指他于2020年1月8日在元朗向公路投掷两个汽油弹,后于今年5月26日在屯门裁判法院,被判18个月感化令,后律政司申覆核刑期,于2020年9月17日上诉庭改判入劳教中心。
另有一人判入「更新中心」,被告陈浩轩(16岁),男学生,他被控串谋意图施用有害物品使人受损害、精神受创或恼怒,控罪指他于2019年11月18日在观塘警署外管有异丙醇、乙酸及异丙基的含合液意图伤害警察,今年2020年9月18日在观塘裁判法院判刑。
#15岁女生刑期覆核 原判感化
至于判处感化令则有4人(见表),值得关注是一名15岁女学生,她管有工具可作非法用途,控罪指她于2019年9月30日在天水围天华路管有玻璃樽及其他物品意图制作汽油弹,今年6月19日屯门裁判法院少年庭被判18个月感化令,后律政司覆核刑期候判,明天(13日)判刑,有可能被撤回感化令。(见另稿)
至于入狱则有2人,分别是陈国靖(17岁),男学生,他被控管有物品意图摧毁或毁坏财产罪,控罪指他于2019年11月10日被截查发现携有3樽汽油弹和4樽煤油,今年6月29日在区域法院被判入狱2年8个月。另一被告陈俊辉(17岁),任职运输工人,他被控纵火及管有物品意图摧毁财产,控罪指他今年1月29日向葵涌警署停车场的闸门投掷汽油弹及在工业大厦单位内贮存11支汽油弹和原材料等,9月28日在区域法院,判入狱3年10个月。
#17岁男藏11支汽油弹判囚3年多
近日,主审法官高等法院首席法官潘兆初、高等法院上诉法庭法官彭伟昌及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法官彭宝琴就裁判官水佳丽一项纵火罪的判刑中,就推翻了原判的感化令。上诉庭判辞中指出,给少年犯人量刑,从来都有一股张力,法庭一方面要以少年犯人的更生为主导,但另一方面又要顾及惩罚、公开谴责和阻吓罪行等判刑考虑。至于箇中的拿捏,就要视乎罪行本身的严重性、具体案情的恶劣程度,和除了即时监禁之外,在某特定案件之中是否还有可尽量满足这两方面的要求的判刑选项。
上诉庭特别指出,施以拘留式刑罚,并不等于不以少年犯人的更生为主导。例如劳教中心,就有很大的更生成分,只不过对于个别的少年犯人而言,短暂失去自由、学习遵守纪律、过有规律的生活,是更生的最佳途径而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