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年77歲的被告倪耀偵,否認於去年4月10日在洪水橋田廈路田心村一個村屋單位地下,謀殺80歲男子陳根蘭(陳伯)。兩男五女組成的陪審團,以6比1大比數裁定謀殺罪不成立,以同樣比數裁定誤殺罪成立。辯方求情稱,倪日前出庭自辯要吊尿袋及戴上腰封,他在收押期間,前列腺、膀胱及尾龍骨均出現病患,本身也有糖尿及高血壓等疾病。倪過往有兩次案底,不涉暴力。法官下令索閱被告的醫療和福利報告後再判刑。
全部傷勢均在頭部
控方案情稱,陳伯將名下的村屋間成三間劏房,自己住大房,再將其餘兩間房租予被告及張社良。張供稱,去年4月15日,他發現很多小白蟲,心生奇怪,遂噴灑殺蟲水。未料張卻在陳伯門外看到更多蟲子,張頓時感到不妥,「見到蟲就一定係有腐物先會產生」,加上多日不見陳伯,擔心他出事,於是走到門外循窗外望入房間,看到房內有一雙已發脹的大腿,他知會被告後報警。
與死者原是好朋友
法醫詳細驗屍後發現,死者全部傷勢均在頭部,頭部大面積裂傷共有29處,部份裂傷在頭後方位置,頭臚骨亦有大面積骨折,即死者曾遭硬物連續重擊,面骨大面積骨折則顯示他受到猛烈襲擊後,很快已失去知覺及抵抗力。死者的死因是頭部受傷所致。警方向被告查問時,他坦承殺害死者,又聲稱是自衞。
被告出庭自辯稱,他與死者原是好朋友,直至有次他目擊對方帶同兩名內地女子回家尋歡,死者更開始將他當作仇人,因指被告四處宣揚他是「雞蟲」。案發日死者拿出錘仔企圖襲擊他,他搶過錘仔打了死者六至七次,及後死者慢慢坐落地下躺下,他見死者無反應,相信對方已死。案發後他曾打算自殺,但始終沒有勇氣。被告又謂,案發至今不時夢見死者,「呢件嘢好無辜,為咗兩個女人」。被告指出當時因害怕,故沒有報警或為陳急救,但「強調當時「我唔扑死佢,佢就扑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