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及衞生局昨日第二度与医生组织开会,商议海外医生在港工作的安排。不过,双方在临床工作上存在很大的分歧,食物及衞生局局长陈肇始称理解医学会提出海外医生考试后,要有18个月全职公立医院「临床工作」,才能豁免实习期的方案,是经过很多考量,但政府认为这方案对已有经验的海外专科医生不够吸引,以及「不切实际」。不过医学界称提出的方案是经过深思熟虑,临床要求并非一定指在医管局工作,责任在于僱主如何编排临床工作,和医委会是否认同,虽然这并非惯常做法,但行政上可作出协调,有信心方案可获通过。
本报港闻部报道
陈肇始昨晚与前綫医生联盟、公共医疗医生协会、政府医生协会以及公共医院医生协会开会逾两小时,她称医学会提出微调方案,建议医管局、衞生署和大学医学院的海外医生,通过执业试后,要从事18个月临床工作,就可豁免实习期,并不吸引,若衞生署医生要在公营医院或病房工作,才算临床工作,未必适合,衞生署医生并非差过在其他地方工作的医生。
要吸引专科医生入衞生署
她说现时当局其中一个目的是希望吸引海外专科医生加入衞生署,帮忙处理积压的轮候时间和服务,若要这些已有经验的专科医生,再花时间「去拿另外一些训练」是「不切实际」,如果要这些医生经过比现有6个月更长的实习或评核,「这对我们来说不会是一个吸引的方案」。
陈肇始又补充经过刚才的沟通,「我知道他们经过很多考量,但正如我刚才所说,因为大家的出发点不同,他们想找一些方法如何令医生公平地具有这方面的经验,所以提出18个月实习的方案。对我们来说,是希望能吸引更多海外医生。我们未必觉得这方案很吸引,因为现在基本上都可以用有限度註册来港工作,如果要获得正式註册,做6个月的实习已经可以,所以考试后再加18个月的实习期是否真的很吸引呢?」
食衞局昨午发出声明称,部分与会者对于在「临床工作」定义中不包括公营医院临床工作以外的服务(如衞生署提供的服务、两所大学医学院的教学及科研工作等)有保留。同时,与会者亦就如何计算临床工作的年期上持有不同意见。与会者均表示须进一步了解方案细节再作讨论及考虑。昨晚会议并未就相关细节取得共识。
中大医学院指出,只将「临床工作」定义为公立医院服务,等同否定教学及研究的重要性及贡献,深表遗憾,希望各方以香港整体利益为依归,理性讨论。港大医学院指出,为了大幅增加医科生人数及驻院医生培训名额,对高水平医学教授的需求正处于歷史高位,医委会任何决定都应充分考虑这些因素。
方案有机会达致一视同仁
不过,公共医疗医生协会执委马仲仪在会后表示,医学界提出的方案是经过深思熟虑,临床要求并非一定指在医管局工作,责任在于僱主如何编排临床工作,和医委会是否认同,虽然这并非惯常做法,但行政上可作出协调,有信心方案可获通过。
她又称僱主如何安排工作、如何提交证明,以及医委会是否批准,有待医学院、衞生署、医管局及医委会处理,方案是有机会达致一视同仁。至于方案会否接纳门诊病人作为临床工作,就要视乎僱主提交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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