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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强调修例有两个目的 处理台湾杀人案及堵漏洞
发佈日期 : 2019-04-29

有游行人士打扮成内地公安,表达对内地司法制度的忧

【本报港闻部报道】对于民阵发起的反对修订《逃犯条例》游行,政府发言人强调,「台湾杀人案」清楚反映严重罪案随时随地发生,因此有必要尽快填补现时制度上的缺陷,而通过《2019年逃犯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协助法例(修订)条例草案》后,政府便有法律依据,与台湾尽快落实处理相关的刑事司法协助及送交疑犯要求。


绝非针对某单一司法管辖区


政府发言人昨晚8时58分透过政府新闻处发稿指出,政府知道社会对修例建议有不同的看法,而立法会已成立法案委员会,快将就该条例草案展开审议。政府期望法案委员会能尽快展开工作,而政府会在法案委员会会议上向立法会及公众继续详细解释修例建议,以及交换意见。


发言人强调,有关条例草案的目的,是处理2018年初在台湾发生一宗涉及港人的杀人案,同时堵塞香港整体刑事事宜协作制度的漏洞,包括现时法例的地理限制和不切实可行的操作程序。政府提出的条例草案是经过全面及审慎的研究,并且能达到以上两个目的。


发言人称,条例草案的建议绝非针对某单一司法管辖区。法例获得修订后,在有需要时,香港可以同一标准及互相尊重的原则,与未与香港签订长期移交协定的司法管辖区,以个案形式去合作处理双方都认为需要处理的严重刑事案件。修例建议绝不会影响任何现行移交逃犯的长期移交安排的协定。


申移交要符合双重犯罪原则


发言人表示,现行条例之下的人权和程序保障,包括政治罪行不移交、要符合双重犯罪原则、死刑不移交、不能再移交至第三方、一罪不能两审、可就拘押令申请人身保护、有上诉及司法覆核的权利等,在个案方式移交安排下会全部保留。当局对每个个案都会作全面详细的考虑。所有移交的要求会受到行政机关及法庭双重把关。


若任何个案不达致法定要求,当局不会移交。发言人强调,人权和自由,包括言论和集会自由等,在香港受到《基本法》、《香港人权法案条例》及其他法律的充分保障,而法治及司法独立是香港特区的核心价值。


特区政府高度重视,亦必定全力维护。此外,律政司一直恪守宪制责任,以中立、专业和非政治化的态度,严格依法处理检控工作。


另外,政务司司长张建宗昨午出席公开活动时指出,关于游行人数方面,「人数多寡不是我们的重点」。他重申,修例有实际上的必要,目的包括要处理「台湾杀人案」,以及尽快堵塞现行法律机制上的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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