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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案委員會失效 目標7.18前通過 修訂《逃犯條例》草案 港府決直上大會
發佈日期 : 2019-05-21

負責審議《逃犯條例》修訂的立法會法案委員會日前出
李家超強調,法案委員會失去審議草案功能,政府迫不
梁君彥稱,草案直上大會不會破壞《議事規則》。
負責審議《逃犯條例》修訂的立法會法案委員會日前出
李家超強調,法案委員會失去審議草案功能,政府迫不

【本報港聞部報道】負責審議《逃犯條例》修訂的立法會法案委員會拉鋸多時、幾近癱瘓,從未選出正副主席。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昨日表示,由於法案委員會審議草案功能已經失效,政府經審慎考慮,迫不得已決定把草案直上大會,在6月12日恢復二讀辯論,並已致函立法會內務委員會主席李慧琼磋商。他強調,恢復二讀後議員仍可提出修訂。據了解,政府目標是在7月18日立法會休會前通過。


據了解,政府的目標是在7月立法會休會前通過修例,因為如果待至10月才通過修例,基本上很難及時處理「台灣殺人案」。


李家超:迫不得已作艱難決定


李家超昨日在政府總部會見記者,詳細交代有關決定。他甫開始指出,法案委員會成立至今逾五星期,仍然無法正常運作,形容由民主黨涂謹申主持了共4小時會議,仍未能選出主席,「這個情況以前從未發生過」。他續稱,法案委員會之後陷入「鬧雙胞」風波,在本月11日的會議,議員之間更在會議室發生衝突、肢體碰撞,三日後的會議繼續混亂,而建制派、民主派之後曾會談,卻反映雙方分歧嚴重。


他表示:「法案委員會現時審議草案的功能已經失效,我亦看不到現時的困局有任何出路。而條例草案有其時間因素,政府經過審慎考慮之後,迫不得已作此艱難的決定,因此我今(昨)日按《議事規則》第54(5)條,致函內會主席磋商,以期於6月12日就草案恢復二讀辯論。另一方面,我們會繼續努力向社會不同團體解釋《條例草案》,使市民更加明白其內容。」


根據一般情況,在法案委員會會研究法案整體優劣,並逐項條文審議,官員亦要對議員每項提問逐一回應,相反在大會恢復二讀辯論,通過後會進入全體委員會程序,議員可提修訂,而這階段官員僅就整體意見回應,之後的三讀辯論過程一樣。李家超強調,政府會繼續聆聽各界意見,在恢復二讀之後,立法會議員仍可以提出修訂及作出議決。


台灣陸委會日前指出,即使香港通過修訂《逃犯條例》,但在赴港或在港台灣人被移送到大陸的威脅排除前,台灣政府都不會同意移交「台灣殺人案」疑犯陳同佳。李家超昨日強調:「至於有關台灣方面,我多次提到我們應一起去推動這件事,如果任何一種態度是我們好像見到這件事不發生,好像開心過發生,這是香港悲哀的一種心態,所以我永遠都是本着一個態度,會以認真務實的態度,尊重的態度去推動這個工作。」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表示,草案直上大會有先例,亦不會破壞《議事規則》:「過往在立法局,一日三讀去通過一條法案,亦都在立法會的時候,有泛民議員是動議不經內會去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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