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港闻部报道】负责审议《逃犯条例》修订的立法会法案委员会拉锯多时、几近瘫痪,从未选出正副主席。保安局局长李家超昨日表示,由于法案委员会审议草案功能已经失效,政府经审慎考虑,迫不得已决定把草案直上大会,在6月12日恢復二读辩论,并已致函立法会内务委员会主席李慧琼磋商。他强调,恢復二读后议员仍可提出修订。据了解,政府目标是在7月18日立法会休会前通过。
据了解,政府的目标是在7月立法会休会前通过修例,因为如果待至10月才通过修例,基本上很难及时处理「台湾杀人案」。
李家超:迫不得已作艰难决定
李家超昨日在政府总部会见记者,详细交代有关决定。他甫开始指出,法案委员会成立至今逾五星期,仍然无法正常运作,形容由民主党涂谨申主持了共4小时会议,仍未能选出主席,「这个情况以前从未发生过」。他续称,法案委员会之后陷入「闹双胞」风波,在本月11日的会议,议员之间更在会议室发生冲突、肢体碰撞,三日后的会议继续混乱,而建制派、民主派之后曾会谈,却反映双方分歧严重。
他表示:「法案委员会现时审议草案的功能已经失效,我亦看不到现时的困局有任何出路。而条例草案有其时间因素,政府经过审慎考虑之后,迫不得已作此艰难的决定,因此我今(昨)日按《议事规则》第54(5)条,致函内会主席磋商,以期于6月12日就草案恢復二读辩论。另一方面,我们会继续努力向社会不同团体解释《条例草案》,使市民更加明白其内容。」
根据一般情况,在法案委员会会研究法案整体优劣,并逐项条文审议,官员亦要对议员每项提问逐一回应,相反在大会恢復二读辩论,通过后会进入全体委员会程序,议员可提修订,而这阶段官员仅就整体意见回应,之后的三读辩论过程一样。李家超强调,政府会继续聆听各界意见,在恢復二读之后,立法会议员仍可以提出修订及作出议决。
台湾陆委会日前指出,即使香港通过修订《逃犯条例》,但在赴港或在港台湾人被移送到大陆的威胁排除前,台湾政府都不会同意移交「台湾杀人案」疑犯陈同佳。李家超昨日强调:「至于有关台湾方面,我多次提到我们应一起去推动这件事,如果任何一种态度是我们好像见到这件事不发生,好像开心过发生,这是香港悲哀的一种心态,所以我永远都是本着一个态度,会以认真务实的态度,尊重的态度去推动这个工作。」
立法会主席梁君彦表示,草案直上大会有先例,亦不会破坏《议事规则》:「过往在立法局,一日三读去通过一条法案,亦都在立法会的时候,有泛民议员是动议不经内会去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