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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氏夫婦投資物業九賺一蝕 獲利2400萬
發佈日期 : 2019-05-30


【本報法庭組報道】多年來替馮永業處理樓宇買賣事宜的地產代理吳鳳萍供稱,馮永業與妻子馮程淑儀熱衷投資物業,根據紀錄,馮氏夫婦於1996年至2004年間,先後進行10項物業買賣,九賺一蝕,合計利潤高達約2,400萬元。惟自2004年起,馮經常帶同陳婉玉一起看樓盤,兩人表現親密,像情侶般「卿卿我我」,覺得他們是情侶。


馮永業喜說「筍」或「唔筍」


吳於2003年至2007年在利嘉閣堅道分行任職,她早於2000年在中原地產任職時已認識馮永業。她憶述馮永業看樓盤時不會說喜不喜歡單位,只會說單位「筍」或「唔筍」,然後出價讓她向業主接洽講價。馮妻有時都會一起來看樓盤。約2004年,馮介紹陳婉玉給她認識,二人找她一起看樓盤。


馮陳看樓盤「卿卿我我」


吳帶二人看樓盤時,感覺馮陳兩人「有情侶關係」,二人常卿卿我我。她當時知道馮任職政府部門,而陳則沒有給過她卡片,她並無直接詢問馮永業,因為認為對方一定不會回答。吳稱直至有一次到信德招商局大廈找陳,才大約得知陳於一間直升機相關公司工作。她於是再上網查找陳的背景,因而得悉陳與信德集團有關,並為賭王三太陳婉珍的胞妹,個人理解陳婉玉算是有財力的人。馮經常帶與陳婉玉一起看樓盤,而陳顯然並不熟悉樓宇買賣的運作。


至於涉案的雍景臺單位,是馮先看樓盤,後陳經她安排於9月23日前來看樓盤,當日陳便表示會買入該單位,並即日簽署文件。經討價還價後,陳於9月28日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來馮致電吳,指出陳不想購買該單位,吳遂更改合約。而業主已收下由陳發出的51萬元訂金支票,但馮免麻煩,沒有更換支票。


另外,辯方指出有媒體在馮永業自辯期間,刊登於2005年1月,馮永業和陳婉玉在立法會出席會議的圖片和資料,似乎想反駁馮永業的證供、干預審訊,又認為控方似乎想依賴這些資料呈交新證據,做法不妥當。法官游德康指出暫時看不到控方擬呈交的新證據或提出的反駁內容有何不妥,香港有言論自由,並強調另一項最重要的自由是新聞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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