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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氏夫妇投资物业九赚一蚀 获利2400万
发佈日期 : 2019-05-30


【本报法庭组报道】多年来替冯永业处理楼宇买卖事宜的地产代理吴凤萍供称,冯永业与妻子冯程淑仪热衷投资物业,根据纪录,冯氏夫妇于1996年至2004年间,先后进行10项物业买卖,九赚一蚀,合计利润高达约2,400万元。惟自2004年起,冯经常带同陈婉玉一起看楼盘,两人表现亲密,像情侣般「卿卿我我」,觉得他们是情侣。


冯永业喜说「笋」或「唔笋」


吴于2003年至2007年在利嘉阁坚道分行任职,她早于2000年在中原地产任职时已认识冯永业。她忆述冯永业看楼盘时不会说喜不喜欢单位,只会说单位「笋」或「唔笋」,然后出价让她向业主接洽讲价。冯妻有时都会一起来看楼盘。约2004年,冯介绍陈婉玉给她认识,二人找她一起看楼盘。


冯陈看楼盘「卿卿我我」


吴带二人看楼盘时,感觉冯陈两人「有情侣关係」,二人常卿卿我我。她当时知道冯任职政府部门,而陈则没有给过她卡片,她并无直接询问冯永业,因为认为对方一定不会回答。吴称直至有一次到信德招商局大厦找陈,才大约得知陈于一间直升机相关公司工作。她于是再上网查找陈的背景,因而得悉陈与信德集团有关,并为赌王三太陈婉珍的胞妹,个人理解陈婉玉算是有财力的人。冯经常带与陈婉玉一起看楼盘,而陈显然并不熟悉楼宇买卖的运作。


至于涉案的雍景臺单位,是冯先看楼盘,后陈经她安排于9月23日前来看楼盘,当日陈便表示会买入该单位,并即日签署文件。经讨价还价后,陈于9月28日签署临时买卖合约。后来冯致电吴,指出陈不想购买该单位,吴遂更改合约。而业主已收下由陈发出的51万元订金支票,但冯免麻烦,没有更换支票。


另外,辩方指出有媒体在冯永业自辩期间,刊登于2005年1月,冯永业和陈婉玉在立法会出席会议的图片和资料,似乎想反驳冯永业的证供、干预审讯,又认为控方似乎想依赖这些资料呈交新证据,做法不妥当。法官游德康指出暂时看不到控方拟呈交的新证据或提出的反驳内容有何不妥,香港有言论自由,并强调另一项最重要的自由是新闻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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