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港闻部报道】尖沙咀前日(11日)有一名女示威者的眼部受伤,外界普遍相信受重创是由警察发射的布袋弹造成。不过,警务处助理处长(行动)麦展豪强调,现阶段未有证据显示少女的伤势是由警方造成,对于有传媒指出亲眼目击受伤过程,他指出虽然网上有照片显示眼罩旁有布袋弹,但亦有部分显示没有,「我只是说现时掌握到的资料,现场有很多其他类型的武器有用到,到底是布袋弹或是钢珠,我不知道。」
医管局公布,截至昨晚8时的资料,前日54名伤者中,23名男子及7名女子伤势稳定、3男1女情况不详以及12男8女已出院。据悉,该名右眼受伤的女子,仍在伊利沙伯医院接受治疗。
#54人受伤 眼受伤女子在伊院留医
麦展豪昨日在记者会上表示在过去两个月冲突中,有警员、市民及示威者受伤而感到可惜,在昨晚尖沙咀驱散行动后,警方在电视留意到有少女受伤,已经翻看当时直播新闻片段,从同事所描述的情况,及就现时社交媒体上不同的相片和片段,不能够确定伤者是甚么原因而受伤。
对于有相片拍到受伤女士旁有一个遭布袋弹打穿的眼罩,眼罩上沾满血迹,麦展豪指出有部份相片显示状似布袋弹在眼罩侧边,但亦有相片显示没有,因此仍需了解相片的精确度和真实性。「不能够确定这位女士,究竟是甚么原因眼部受伤,有一些相片,是有一个状似布袋弹在眼罩旁,但有些相片或者直播片段,当时是没有的。我没有说一定不是,我只是说现时掌握到的资料,现场有很多其他类型的武器有用到,到底是布袋弹或是钢珠,我不知道。」据了解,布袋弹的特质是不会穿透物件,警务人员作训练曾试被射,只会呈疼状。
#发射布袋弹 料不会穿透眼罩
警察公共关係科总警司谢振中在同一场合补充,警方看到伤者及疑似布袋弹的照片后,已翻看不少新闻片段,部份片段中未有发现布袋弹摄入眼罩的情况,但会积极跟进是否与警方执法有关,在了解事件后再向公众交代。有组织罪案及三合会调查科高级警司李桂华指出,O记已接手调查昨日尖沙咀警署被围堵的案件,当晚警队支援于晚上7时半到场,但女士受伤的时候是较早前发生,现阶段不能确定伤势是与警方有关。
保安局局长李家超昨日另一个记者会上唿吁受伤人士报案,因为警方没有收到有关的报案,所以难以作出调查。「我们亦希望作出充分的调查,了解受伤人士受伤的源头。有(报道)指出是由于警方的执法过程所产生,亦有不同消息指出可能来源是警方以外。这些都需要调查,包括其位置、时间,以及警方使用武力时的角度和那一种类型,」
他强调,警方使用武力前会作出充分警告。在场人士应该听从警告离开,因为在场人士应该知道如果不离开,警方是会使用武力。「(在场人士)应该听从警方指示离开,因为如果在场人士离开,警方根本无需採取任何行动。所以任何人在受警告之下仍留在现场,而警方採取行动时,的确会受到相关风险,需要自己评估,(在场人士)最应该听从警方指示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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