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港聞部報道】有券商指出,期貨系統昨早已經出現問題,港交所到了昨午才作出行動是太慢,並透露不少散戶紛紛致電查詢原因,形容今次是「災難性」。不過,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認可交易所以及代表交易所行事的人,包括董事局成員等,只要是出於真誠而作出或不作出任何作為,則毋須就此承擔任何民事法律責任。換言之,散戶難追討損失。
信誠證券聯席董事張智威稱:「他們(客戶)本身已下的期指盤已經不能改動,也不能取消,但有小部分的盤仍然繼續進行,所以形成不公平的問題,對客戶本身已經投資了的保障也沒有,所以很多客戶也反映為何今(昨)早發生問題時不即時停止。」去年單計期貨及期權合約平均每日成交量便超過120萬張,但昨日整體衍生產品市場的成交只有不足6.4萬張。耀才證券行政總裁許繹彬形容,情況是「災難性」:「很多客人打來問發生甚麼事,運行這麼久都沒經歷過,有時線路斷斷續續是有的,但不是這麼久,但今次頗災難性的。」
許繹彬表示,入行20多年從未見過衍生產品市場系統出現連接問題,昨早已有不少客戶致電查詢事件,到了昨早9時45分,公司向港交所查詢,對方直認出現問題,詎料整個早上亦未能搶修完成。
期貨市場昨日幾完全癱瘓,部分投資者有可能因為未能平倉而造成損失。不過,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三部22條,認可交易所或任何代表認可交易所行事的人,包括該交易所的董事局的任何成員,或該交易所設立的任何委員會的任何成員,在履行責任或在執行該交易所的規章授予的職能時,如出於真誠而作出或不作出任何作為,則毋須就該等作為或不作為承擔任何民事法律責任,不論是在合約法、侵權法、誹謗法、衡平法或是在其他法律下產生的民事法律責任。換言之,散戶難追討損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