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法庭組報道】逾百名市民於9月21日圍堵旺角警署,警方驅散時拘捕一名理工大學男學生,並在他身上搜出懷疑汽油彈的原料等。涉案理大生被控一項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案件昨於西九龍法院再訊。控方證實男生身上搜出的原料屬易燃液體,有機會損害他人身體。裁判官認同案情嚴重,加上示威者日前使用汽油彈情況,下令繼續收押男生至12月2日再訊。
控罪指被告吳俊偉(22歲)於今年9月21日,在旺角彌敦道與太子道西交界的公眾地方,無合理權限或合理辯解而攜有攻擊性武器,即一個玻璃樽(樽口塞有一塊布)、一罐打火機燃料及一把鐵錘。經政府化驗所檢驗,玻璃樽上有打火機燃料的㾗迹,鐵罐內具易燃液體,二者混合能製造汽油彈。近日示威者使用汽油彈嚴重,如在街上拋擲汽油彈,汽油彈有機會傷及市民,基於公眾利益,被告不能保釋。
另外,在英國修讀市場學學位課程二學級的男生譚皓宇(24歲)被指於今年8月3日在黃大仙警署外襲擊警員沈鴻源,昨在觀塘法院再訊。裁判官撤銷其宵禁令,案件押後至11月25日再訊,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但不得離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