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法庭组报道】《禁蒙面法》10月5日零时生效,两名男女当日凌晨涉在蓝田堵路时戴有口罩被捕,成为首两名被控蒙面罪的人士。案件昨在观塘法院提讯,因应高院裁定《禁蒙面法》违宪,控辩双方商议后,裁判官批准案件押后至明年1月17日再讯,两被告以原有条件继续保释。
城大男生吴隆平(18岁)及无业女子蔡玉云(38岁)同被控于2019年10月4日及5日,在蓝田启田商场外,与其他不知名人士集结在一起,作出扰乱秩序行为或作出带有挑衅性的行为、侮辱性或挑拨性的行为,意图导致任何人合理地害怕集结的人会破坏社会安宁。另外,两人被控于上述时间及地点非法集结时,无合法权限或合理辩解而使用相当可能阻止识辨身份的蒙面用品,即一个耳挂式口罩。
控方向裁判官报告称,高等法院已裁定《禁蒙面法》违宪,高院并会于本周三听取控辩双方就讼费及其他事项陈词本案裁判官批准本案押至下年1月17日再讯,考虑相关事宜,包括控罪是否合适等。据悉,两被告于10月4日晚上11时半在蓝田启田商场外,用杂物设置路障,企图堵塞马路,警方在零晨新法生效后作驱散时拘捕二人。吴当时疑戴着蓝色普通口罩,蔡涉戴着一个黑色绒布口罩。 |